韦某某诉苏某某等离婚后损害赔偿案案例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0)都民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书。1、案例简介:1995年1月韦某某与苏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95年9月登记结婚,1997年8月生育一儿。苏某某在邻近乡镇任代课教师,韦某某在家操持家务并到县城做些小生意。2003年苏某某转为公办教师后,与同事女老师韦某敏关系暧昧并有同居行为。夫妻双方矛盾加剧,为此,苏某某于2007年3月、2007年12月、2008年9月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韦某某离婚。前两次,法院均判决不准许离婚...
离婚八字实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