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写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出台经过。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对这一部分,没有争议,因为这是事实。但对起草这部婚姻法典的主笔人是不是时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王明,网上有不同意见。说来有趣的是,有关王明是否参加起草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个基本问题,倒是引发了一系列争议,而且长达20年。2001年8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转载了《毛泽东指定王明...
王明周易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