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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的文化原理是什么意思

易经的文化原理是什么意思

在本号前面的《追溯欧美式市场经济的真实起源史,认清其特权经济本质》一文中,我已经指出,现代欧美的企业、资本集团,脱胎于中世纪西欧的行会,以及包括国王在内的封建领主集团。在本质上三者是相同的,都是特权集团。行会于封建领主集团之间,以及公司与行会或封建领主之间,都是钱权交易关系,通过购买,特权从封建领主转移到行会,或者从封建领主、行会转移到公司。这样行会、公司就成为新的特权集团。

市场经济、企业的出现,在西欧历史上是一个光明正大的钱权交易过程。这个过程中,交易的参与者都是特权集团,普通的民众,尤其是广大的农民(实质为隶农),是缺位的,被排除在特权之外。市场交易不是消除了特权,而只是让特权发生了转移,让特权的形态发生了变化。由原本的封建领主转移到行会或大公司,由原本的封建特权演变成行会特权和企业特权、资本特权。

现代欧美人认为,现代的欧美比中世纪西欧进步巨大,中世纪西欧是黑暗的,而现代文明则是光明的。实际上,在社会为特权集团所把持和操控上,现代社会与中世纪社会是等同的,一样的“黑暗”。区别仅仅在于,中世纪西欧的特权集团是封建领主,而现代社会的特权集团是大企业、大资本。

在这个过程可以清晰看到,欧美式的市场经济实质是特权经济,特权成为可交易的商品。但是,自由的市场交易,也仅仅能够使得特权发生转移,从一个特权集团转移到另一个,并不能消除之。广大的普通民众一直被排除在特权之外,一直是特权所奴役的对象。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自亚当斯密起,西欧出现一种学问叫“经济学”,坚定地认为,市场化的自由交易可以消除特权,实现普世式的人人自由。准确地说,“经济学”不是学问,而是一种信仰和意识形态。因为欧美式的市场经济一直都不是普世的,而是特权的。中世纪的时候是,现代依然是。在一直没有事实基础的情况下,“经济学家”们还坚信自己的“学问”,还坚信单纯的市场能够创造和保障自由,政府干预市场就是破坏自由,这不仅是信仰,而且是迷信。

自中世纪以来,西欧、欧美人一直把政府看成是市场的对立面,看成是自由的破坏者,根源在于,中世纪西欧所谓的政府,其本身也是一个特权集团。或者说,中世纪西欧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的,是无政府的。因此关于西欧的中世纪历史,有一个经典论断:“封建无政府”,即只有封建领主特权集团,而没有政府。

如果说中世纪的西欧是“封建无政府”,现代的欧美社会则是“资本无政府”,或“企业无政府”,即只有大企业、大资本这些特权集团,而没有政府。

无论对中世纪西欧,还是对现在的欧美社会,都只有形式上的政府,而没有实质的真正的政府,因为,那些政府也都是特权集团,而且西欧人、欧美人也是一直以特权集团去看待政府的。既然政府只是一个特权集团,那么它与企业、资本这些特权集团之间,就是竞争甚至冲突关系,存在为维护自己的特权而侵犯企业、资本集团利益的可能。因此,近现代以来,欧美政治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政府进行限制,以防其对企业、资本特权集团进行侵犯。

因此,所谓的政治,在近现代的西欧、欧美,只是两大特权集团的之间斗争,企业、资本集团与封建领主特权集团的斗争。最终结果是,封建领主集团失败了,消失了,而企业、资本集团成为胜利者,一股独大。或者说,企业、资本集团成功地替代了昔日的封建领主特权集团,成为社会的主导性的特权集团。

特权集团是称其不上政府的,特权之间的斗争也是称其不上政治的。因此,无论是中世纪的西欧,还是现代的欧美,实质上是不存在政治和政府的,是无政治和无政府社会,是一直特权横行老百姓遭殃的特权社会。

那么何谓政治?何谓政府?很简答,政治就是道义,就是对道义的维护,政府则是专门执行维护道义职能的职业团体。水泊梁山的大首领宋江打出的旗号是“替天行道”,就是对政府的最准确的定义。宋江之所以要造反,并非是他对政府本身去革命,而只是认为当时的政府是昏庸无道的,偏离了“行道”之本职。

既然政治就是道义,就是对道义的执行,那么也就意味着政府并非政治的必然因素,还可以存在无政府的政治,因为政府只是行道者的完全职业化、组织化,而也可以存在非完全职业化、非组织化的行道者。也就是说,政治存在的必要条件是行道者的存在,而非政府的存在。

从整个人类文明史看,道义的起源在中国,政治的起源也在中国。而且也唯有中国的历史中存在两种政治形态:无政府政治和有政府政治,且无政府政治的存在时间比后出现的有政府政治漫长地多。也就是说,唯有中国历史中存在完整的政治起源和演变史。研究政治,必须要研究中国,研究政治史必须研究中国历史。

对中国和中国历史近乎无知的现代欧美社会所捣鼓出的“政治学”,是称其不上“政治学”的,他们的“政治学家”压根不是政治为何物。他们的“政治”并非“政治”,而只是特权集团之间的私斗,他们的“政治学”,并非政治学,而只是特权集团私斗的厚黑术。

说政治就是道义,就是行道,并非单纯的道德说教,而是一种行业分工。政治就是一个行业,是行道的行业,或者为社会提供道义服务的行业。总之,政治业就是道义业。道义不是说教,而是一个行业。从事道义行业的人,就是政治家,在传统上有很多称呼:“大人”、“儒”、“君”、“尹”、“父”、“卿”等等。这些称呼远在政府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中国政治,也是人类政治的最早形态是无政府政治。这时的政治家也当然不是政府官员,而是准职业化的民间的“大人”、“儒”。因此,无政府政治实际上也是“大人政治”、“儒政治”、“君子政治”。之所以,说“大人”、“儒”们是准职业化的政治家,因为尽管他们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道义服务,但是却是免费的。只是到了尧舜时期,政府出现之后,原本准职业的“大人”、“儒”们,才转变成全职业化的,因为他们的服务开始收费了,就是政府的税收。

对中国历史而言,政府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大人”、“儒”的全职业化,政府就是一个全职业化的职业集团,“大人集团”、“儒集团”。这样“大人”、“儒”、“君”们也就原本的民间人士,转变为政府官员。由准职业化的行道者,变成职业化的行道者。

政府的行道的属性和职能,并非外在赋予和强加的,而是内生的,因为组成政府的“大人”们,在进入政府之前就是一个自愿的行道者。“大人”并非为做官而行道,而是因为行道而做官。因此,“大人”行道者才是政治之本,政府之本。

之所以说道义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就在于行道是超越任何利益的,也当然是超越任何特权的。所谓的特权,就是利益特权,没有利益,也就没有特权。行道所考虑的只是“义”,而不会考虑“利”。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小人是两个职业集团,君子集团只考虑“义”,从事的是道义业、政治业,而小人集团则主要考虑谋利,从事的是经济业、利益业。

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传统社会存在着一个二元式的行业大分工,一个大行业是不考虑利益的道义业、政治业,另一个大行业则是主要考虑生产、经济、利益的经济业。

在无政府政治阶段,作为政治家的“大人”的主要职责是契约中介,通过评理、说理,帮助契约双方之间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保障契约的签订和执行,实现契约双方之间的互助和协作。契约双方之间是求利的,属于经济行业,但是,作为契约中介,所考虑的仅仅是契约双方的公平公正,因此也超越利益,要让自己与双方之间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利益联系。

到了政府出现,“大人”有民间人士转变为全职业化的政府官员之后,道义业、政治业的行业界限也就更清晰和决绝了。建立道义业、政治业与利益业、经济业的清晰行业界线的,是一条很重要的政治原则,当然也是行业分工原则:“不与民争业”,后来也叫“不与民争利”。

“不与民争业”的意思是,一旦你进入了政府,成为拿俸禄的政府官员,从事政治业、道义业,你就不能再从事任何的产业经营,即不能再从事利益业、经济业。也就是说,政府官员被剥夺了从事任何产业经营的权力,拥有产业经营权的只有政府之外的人民。

从尧舜至当下,中国政府的形态发生了若干变化,但是政治业与经济业之间的分界一是清晰的,不允许混同和跨越的。当然,在表述方式上是存在很大变化的。从当初的“不与民争业”,到后来的禁止商人干政,禁止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

对中国文明而言,道义即政治,政治即道义。道义是独立的,政治也独立的。这种状态是自文明伊始就有的。中国文明就是道义文明,也是道义文明,也是大人文明、君子文明。“道义、政治、大人(君子等)”是三位一体的。

然而,包括现代欧美在内的,中国之外的任何文明,至今都没有出现独立的道义,也没有独立的政治,没有独立的大人、君子。但是,自一神教以来,尤其是基督教以来,西方的确出现了类似于中国道义、政治和大人君子的东西,但是却披上了宗教和神学的外衣,或者说,是以宗教为表现形态的。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里,的确出现了“义”和“义人”的概念,但是却又认为,人生来是罪恶的,是没有“义”的,义仅仅存在于上帝之中,人只能“因信称义”,即通过信仰上帝而获得“义”。基督教的教皇、牧师,被认为是最早接近上帝的人,也是最早的“义人”,然后他们又替上帝服务,执行上帝的使命,去“传教”、“布道”,而相当于中国传统的“大人”、“君子”,也是政治家,而教会则相当于政府。

因此,对西欧中世纪社会来说,真正具备道义和政治内涵的,不是名义上的封建领主政府,而是教会。名义上的封建领主政府只是私人化的特权集团。因此,教会与封建政府之间的关系,并非是现代欧美人所认为的是“政教关系”,而是政府与豪强特权集团之间的关系。

遗憾的是,在基督教中,道义、政治和大人都非真正独立的,而是依附于一个莫须有的、虚构的上帝的。一旦,上帝被认为为假,那么依附于其上的道义、政治、大人,也就是统统被认为为假,而被现代欧美社会抛弃了。

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文明问题、历史问题,道义、政治、大人,在中国历史中是真实存在的,独立存在的,而在西方文明中,为何要依附和假托于上帝,以宗教的形势存在。经过对人类文明史进行深入的研究,我的答案是,道义、政治和大人是原生于中国的,在中国存在真实的历史基础,在西方文明缺乏这样的历史基础。但是,后来出现的文明交流,让中国的“道义、政治、大人”传播到了西方,他们很羡慕,也想引入。在缺乏真实历史基础的情况下,在多神教的背景下,要引入这些东西,只能通过宗教的方式,更准确地说,宗教改革的方式,即《周易》所说的“神道设教”的方式,去实现。

因此,我认为,一神教实质上中国政治文明的宗教化,或者披上神学和宗教外衣的儒家思想,其内核来自中国。西方政治领域里的“君权神授”,实际上也是通过“神”将道义转移到政府头上。对西方而言,也只有“君权神授”的政治、政府,也是含有真正政治元素的政治和政府。“君权神授”的实质是“君权道授”、“君权义授”。关于这个问题本文不再多谈。

总之,在近现代的西欧,企业和资本特权集团,不仅将封建领主特权集团(名义上的政府)视作敌人,而且也将基督教视作敌人。实际上,具备真正道义和政治内涵的基督教教会,是公司资本集团和封建领主集团共同的“敌人”,因为这两者都是私人特权集团,而教会则试图对两者都进行道义制约。当然,在特权集团的大背景下,最后连教会也未能幸免,而特权化了,而失去道义威望,再加上其虚构和迷信的固有缺陷,而被公司资本集团所最终战败。

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基督教被企业资本集团所战胜,而被边缘化和抛弃,并非什么社会的进步,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倒退。因为,从此欧美社会失去了真正的道义、政治元素,而彻底陷入特权的奴役。企业资本特权集团,再也没有任何合法的政治制约,没有道义制约,而可以私意横行。

当企业资本集团失去合法的政治和道义制约时,其恶的一面便得以充分表现,这是近代的西欧以暴力而征服和瓜分世界的根源,也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根源,也是可以毁灭世界几十次的核武器产生的根源。也是最近几十年,欧美社会普通民众收入出现停滞甚至下降的根源。最终这导致欧美民众的普遍愤怒,“民粹主义”兴起。

2011年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明确提出“1%对99%”的口号,“1%”就是企业资本特权集团,99%就是普通民众。2018年,法国又爆发“黄马甲运动”,民粹主义在西方方兴未艾、愈演愈烈。

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的反宗教的所谓的“现代化”,实质上就是去道义化,去政治化。西化世界从此沦为一个彻底没有道义和政治的世界,而只有利益,只有争夺。没有道义灵魂的所谓的“民主政治”,是称其不上政治的,没有道义灵魂的欧美现代政府也是称其不上政府的。

这是一个十足的野蛮世界,不仅以中国的标准,即便以中世纪西欧的标准也是如此。现代的西方不是比中世纪更文明了,而是更野蛮了。因为在中世纪,起码还存在类似于道义和政治的东西,尽管是“神道设教”的,披着宗教的外衣。

春秋之前,中国的社会整体而言,都是一个二元式的行业分工社会,一个行业是道义业、政治业,另一个大行业是经济业、利益业。道义业、政治业的从业者是君子、大人,而经济业、利益业的从业者则是民、小人。君子、小人不仅是道德上的区分,也是一种行业分工、职业分工。无论无政府的君子政治时代,还是有政府政治时代,都是如此。在政治业和和以民众为主导的经济业之间,并不存在一个豪强特权集团。因为当时作为主要资产的土地,分配是比较平均的,其典型的制度就是井田制。

春秋之后,“礼崩乐坏”,受法家思想的冲击和影响下,整个社会开始利益化、法家化。旧有的政治业、道义业形态崩溃了,而旧有的政治精神、道义精神,则通过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学派,以学术的方式被继承了。尽管在春秋战国时代,以及在秦朝,继承中国传统精神的儒家被视作迂腐而被排斥,但是,在汉武帝时期终于在董仲舒的建议下,而进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道义重新注入中国的政治系统。

现代的中国出现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儒家学说仅仅是一种学说,在春秋时期为孔子所创造,儒家也仅仅为诸子百家的一家。其实儒家并非学说,而是对实实在在的漫长历史的总结,儒家也不是百家中的一家,而是中国传统精神的唯一正宗继承者,儒家之外的其他家,或许有与中国传统相合的地方,但在根本上是相违背的。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政治新形态能够得以延续2000多年的根源所在。

但是,春秋战国之后,尤其是秦汉以来,随着整个社会法家化,以及尤其所导致的以“井田制”所代表的平均化的土地制度的崩溃, 一个新兴在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新兴势力集团出现了,就是被董仲舒和司马迁所称之为“豪强”的特权集团。无论豪强集团是怎么发家的,但是,其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而且土地获取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兼并而来。董仲舒时代,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豪强集团已经呈尾大不掉之势。

尽管有相当的豪强集团有官员背景,或者一旦成为豪强就会向政府靠拢,搞钱权交易,官商勾结,但是,豪强集团的存在根本上是违背中国的政治传统和政治伦理的,是不合法的。合法的中央政府,其主要收入依然来自税收,自己并不直接拥有土地,更不会参与产业经营。因此,豪强集团自出现以来,便具有非法属性,是中央政府和人民的敌人,面临双方的夹击。

秦汉以来中国历史上所存在的豪强特权集团,在属性上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领主特权集团,以及现代社会的企业资本特权集团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的豪强特权集团被认为是非法病态存在,有违政治伦理,而且面临两大制约,既有下面老百姓的反抗,又上面中央政府的管制。但是,西欧中世纪的封建领主特权集团却是合法的常态存在,仅仅面临基督教教会的制约,而这个制约还会经常失效,即所谓的政教分离,政教冲突。现代欧美的企业资本特权集团,也被认为是合法的常态存在,而且更糟糕的是,自教会边缘化以后,对其也基本失去了有效的制约。法律和政府也都是缺乏道义灵魂的躯壳,而可以被资本特权集团任何摆布。

说到法律,有必要多说一点。现代欧美人不仅认为法律是独立于政府而存在,而且重要性甚至要高于政府。法律之所以被认为独立于政府,原因在于,法律脱胎于基督教,而基督教与名义上的封建领主政府是相互独立的,即所谓的政教分离。但是,在基督教中,法律仅仅处于次等地位,其核心则是依附上帝之上的“义”、“道”。但是,基督教被推翻之后,作为核心的道义也被推翻了,却剩下原本处于次等地位的法律。因此,西方的法律和政治、政府一样,都是没有道义灵魂的躯壳,也都是可以被企业资本特权集团操控玩弄的工具。

据说美国是一个法律非常发达的法制国家。美国法律发达的标志是什么呢?是其律师业。如果大家对前面所说的中国传统的政治业是一个道义业很难理解,那么对于美国的法律业一定不难理解,因为美国遍地的律师事务所是私人的,找律师打官司则是要交一大笔钱的。总之律师是个很赚钱的行当。那么,靠收客户佣金发财的律师是干什么的?是教育客户守法吗?不是,恰恰相反,是帮助客户不守法,帮助客户寻找法律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因此,律师业的发达决不能说明遵守法律的发达,而只能说明违法法律的发达,钻法律空子的发达。律师业的发达也同时说明,法律判决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可以很大程度上被律师所操控,而律师则是被金钱所操控、被特权集团所操控。

就整体上来说,中国历史或者没有特权,或者没有合法性特权。而西方历史恰恰相反,不仅一直存在特权集团,而是其特权是合法的。特权集团的对立面是人民大众,西方一直存在合法的特权,则意味着西方人民大众一直缺乏合法的自由。中国的历史不存在特权,或不存在合法的特权,则意味着中国的人民大众历史以来一直存在合法的自由。

中国人民大众一直拥有合法自由的标志之一,自政府产生以来,就会周期性地出现农民起义,而去推翻失效的政府。政府的失效就是偏离道义,而特权化。历史教材中说,中国的农民起义守法于秦末的陈胜吴广,这是不准确的。商汤灭夏,武王伐纣实质上也是农民起义。

从西汉的刘邦,到明朝的朱元璋,都是从基层的农民经过农民起义而摇身一变成为皇帝。明末的李自成,清末的洪秀全,也都是差点接近成功的农民皇帝。事实即便是毛主席所领导的共产党革命,也实质上是新一场的农民起义。

西方历史恰恰与中国相反。在中国历史上是常态的农民起义,却为西方历史所无,从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起义。究其原因,在于西方的农民都是缺乏自由,不是独立自主的生产主体和生活主体,而是程度不同地依附于特权集团,甚至为特权集团的私产、工具。从而缺乏起义的意识和勇气。

注意,中国管农民造反叫“起义”,起义就是“仗义起兵”,就是“替天行道”。农民之所以可以这么做,拥有这种意识,根源于中国自古以来的道义独立,以及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道义行业、政治业。道义和政治在中国传统中就是一个独立行业,人人都有可能参与的行业。因此,农民起义实质也是参与政治和道义行业,是行道和从政。

而西方则一直缺乏独立的道义和独立的道义行业,独立的政治业,因此农民们也压根无“义”可起,无“义”可仗。他们的也有类似道义和政治的东西,但是并不独立存在,而是依附于宗教。因此,西方的可以称得上“起义”的,都是发生在宗教领域,而表现为宗教改革。而能够领导宗教革命的,都一定是宗教人物,这与普通的民众是无关的。

在中国的传统理念中,不仅特权集团是非法的,甚至集团本身都是非法的。儒家认为政府之外的任何集团都是非法的,道家连政府集团也否定了。儒家即便承认政府集团的合法性,也努力限制其规模,越小越好。儒家评价好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宽简”,而道家则强调“无为”。

儒家认为政府之外的集团都是非法的,体现在反对“朋党”上。孔子说:“(君子)群而不党”。“群”就是由独体的个体所构成松散群体,“党”则是结成关系更紧密的团伙、集团。由此,“朋党”一词在中国传统文献中一般是贬义词。“结党”也与“营私”连用。《尚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中国传统对个体的独立和自由,对集团的反对在《周易》中也有明确的体现。《周易 泰卦》第二爻爻辞是:“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这是我非常喜欢的《周易》爻辞之一,非常宏阔,通达。“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是四个条件,满足了就能“得尚于中行”,配的上当得起“中道”之人。中行、中道就是大人、君子。也就是满足了这四个条件就可称得上大人、君子。“包荒”就是包容荒秽,对于有缺点、缺陷的人都能包容;“用冯河”要拥有徒身渡河的勇气和果敢;“不遐遗”是对于边缘、边远的地区,也不疏漏、冷落;“朋亡”,这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就是不去搞团伙、集团。

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则是《涣卦》。没错,“涣”就是涣散的“涣”。如果说一个社会很涣散,对现代人来说,是负面意义的,但是,在《涣卦》中,却是指一种最理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这是一种人人因独立自由而保持的相互离散的状态,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不存在超越个人的任何集团。反过来说,任何集团都是对个人独立和自由的损害,如果存在任何集团,都说明有些人就是不自由的,不离散的,社会就处于非理想状态。

《涣卦》第四爻爻辞:“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涣其群”,就所有的小群、小集团都消失,让社会保持人人独立自由的离散状态,这时就是“元吉”,最高级别的吉。“涣有丘”,按朱熹的解释,就是当所有的小集团都消灭,人人保持独立自由的离散状态时,整个社会就成为一个大群(丘),这是一种最好的状态,对于这个道理一般人是很难理解的。的确,真的很难理解。

《涣卦》第五爻爻辞:“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意思是把政府的号令涣掉,把政府的积蓄也涣掉,这样就没有咎害。实质上是把政府集团也涣掉。这意味着《周易》拥有很强烈的无政府主义。“涣”是不允许任何集团存在,包括政府。

《庄子》说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实际上也是这个意思。“相濡以沫”是小集团、朋党,“江湖”则是一个人人独立自由的离散状态,即涣的状态。

孙中山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曾经有一个著名的评论。他说,有人一边说中国一盘散沙,又有人说中国缺乏自由,这是相矛盾的。一盘散沙恰恰是自由的结果。其实,一盘散沙就是“涣”的状态。

尽管“涣”的状态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是,一旦有集团化的邪恶势力来侵略和攻击,就会表现的软弱无力。这是就要反涣而行,组织起来,结成团体,聚合力量进行反击,唯有如此,才能击溃来犯之敌,消除灾难和恐惧。这就是《涣卦》上九爻所要表达的意思。上九为最后一爻,为涣卦之极。按《周易》原理,卦之极就会向卦的相反方向转化,即由涣转向组织、聚合。爻辞是:“涣其血去逖出”,即在涣的时候,需要组织聚合起来才能让灾难和恐惧消除。

每次外敌入侵时,为了消除灾难和恐惧,中国人就由散转聚,社会摆脱个体独立自由的离散状态,而进入一个组织化的集团时代。中国人深知,组织和集团就是对个体独立和自由的破坏。为抵抗外敌而进行的集团化,只是一种权且状态,非正常状态。一旦,威胁消除,社会将再次“涣其群”,由聚转散,个人将摆脱集团的控制,而重新回归独立自由的离散状态。

近代以来,随着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中国再次面临威胁,而且这次威胁似乎比以往都更严重。中国不仅要组织聚合起来直接抵抗外族的入侵,而且还要发展集团化的企业,去发展经济,以提高国力,摆脱落后挨打的状态。当中国不得不发展经济时,企业这种集团就不得不存在,就取得了暂时的合法性。这正是中国当前的状态,中国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以集团化的企业为主导的集团式社会。显然,这有违“涣”的,有违历史常态,有违理想状态,而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也必然被集团化的企业所侵害。

也可以说,“涣”是中国历史的健康和标准状态,在正常的情况下,社会会自动地朝向“涣”发展,而集团化的聚合则是病态、非常态,是为消除外部压力所致。唯有在“涣”的状态,所有的人才是真正独立、自由的,只要所有的人都追求真正的独立和自由,社会便会趋向与“涣”。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国力的崛起,自1840年以来所存在的由西方列强入侵所导致的压力正在日趋降低,那么,以企业为主要形态的集团化与“涣”之间的冲突便会日趋体现,企业集团对个人自由的损害便会日益彰显。个人摆脱企业集团,回归真正的独立和自由,便会成为一个主要问题,社会如何向“涣”回归便是一个主要问题。

也就是说,未来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将是如何消除企业集团的问题。

由于中国文化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反集团化传统,根深蒂固的追求个人真正独立和自由的传统。当然,反集团化与追求个人真正的独立和自由是等价的。因此,即便中国在西方的压力下,开始为提高经济实力而引入和发展集团化的公司和企业,但是,中国的企业又与欧美式企业存在根本不同,就是中国的企业明显呈现反集团化特征,呈现离散化的个人特征,呈现“涣”的特征。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差别。

先看零售模式。

美国主导性的零售模式是高度集团化的大超市,其代表就是沃尔玛。尽管规模很大,店铺编辑世界,但是沃尔玛只是一家私人企业。所有的店铺都归属于其这家企业,所有的员工都是为这家企业打工,必须服从这家企业的制度和命令。因此,一度沃尔玛的老板成为世界首富,即便不是首富,在每年的世界富豪榜中也是位居前列。

而中国主导性的零售模式恰恰相反,是由众多独立的小店铺组成的小商品市场,最著名的就是义乌小商品城。义务小商品城也上市了,尽管其市值远远低于沃尔玛,但是,他的货物吞吐量应该远远超过沃尔玛。原因在于,所上市的义乌小商品城只是市场本身的管理者、服务者,并非零售或批发业务的参与者,真正的业务参与者是遍布于市场内的众多的店铺,而每家店铺都是要给独立的企业,独立的老板。

说的更简单一些,沃尔玛是一个人是老板,而义务小商品城则是无数人是老板,是一个老板群。沃尔玛是集团化的,而义乌小商品城则是离散化的、“涣”化的。

明白了这一点,就很容易中美网上零售模式的差别。中国网上零售的主导者是淘宝,而美国的主导者则是亚马逊。淘宝与亚马逊的模式差别与沃尔玛和义乌小商品城的差别是一样的。淘宝只是一个平台,自身并不参与业务的经营,是线下小商品城的线上化,而亚马逊则是一家独立的企业,直接参与业务的运营,是线下集团化大超市的线上化。支撑淘宝的是无数的小店主、小老板,而支撑亚马逊的则是亚马逊自身,所有的参与者都是亚马逊的员工,是为其打工的。京东更象亚马逊,因此只能做老二,甚至连老二也难保,因为后面又冒出了一个更便宜的淘宝——拼多多。

下面再看制造业模式。

中国制造业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在于,是其分工的细密程度。行业分工全世界都有,但是将行业分工发挥到极致的,唯有中国。可以分到什么程度,一家企业仅仅承担一个小小配件的生产,譬如一个螺丝钉的垫片。所谓的分工,其实就是反集团化,其道理与零售业等同。在零售中,中国更喜欢把美国的一家大集团超市拆解成无数的小店铺,而在制造业上,中国也更喜欢把本来存在一个大集团化企业中的生产流程无限拆解,有无数的独立的小企业、小作坊来做。

也就是说,中国制造业威力并不是体现在某家企业上,而是体现在企业群上。这个也与零售同。但看一家企业,其规模很小,但是整个企业群的规模则威力无比。制造业有个专有名词叫产业集群,中国制造的也基本单元不是企业,而是集群。

也就是,说如何消除以企业为形态的集团,对中国而言,不是将来要做的问题,而是已经开始做了,在中国引入欧美式企业的一开始就已经做了。当然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一场更彻底的去集团化运功。

再次强调一下,去集团化与个人追求真正的独立和自由是等价的。一个人人真正独立和自由的社会一定是无集团化的,是“涣”的,一个集团林立的社会一定是个人失去真正独立和自由的。任何形式的集团,都会给真正的个人独立和自由带来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