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说的婚姻关
胡适学识渊博,在文学、哲学、史学等领域均有不小建树,甚至传奇般地获得35个博士学位。就是这样一位“五四”运动的旗手,却很负责任地坚守着自己的旧式婚姻,与老伴儿不离不弃几十年,演绎了自己的婚姻传奇。

胡适十四岁那年,便由母亲之命、媒妁之言与江冬秀定了婚。江家是皖南旌德县江村的望族,胡、江两家本是亲戚,江家看中了当时少年老成的“穈先生”(胡适幼年名嗣穈,乳名穈儿,因爱学大人的模样,乡人戏称“穈先生”),主动央媒向胡家提亲。
胡适的母亲叫冯顺弟,比胡适的父亲小了30岁。在胡适4岁时,父亲不幸病逝,胡适从此便与母亲相依为命,婚事也自然交由母亲做主。
订婚后不久,胡适便到十里洋场的大上海读书,受当时新思潮的影响,胡适发表《婚姻篇》的文章,在文中说:“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随随便便,便把中国四万万人,合成许许多多的怨耦(同‘偶’)。”,隐约流露出对自身婚姻的不满情绪。

1908年,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怕夜长梦多,催胡适回家完婚,胡适在给母亲的回信中列出种种理由,名义上说求学要紧,家境困难也是事实,根本目的是把婚姻往后延宕,让时间来裁决。
后胡适到美国留学,生活在恋爱自由、社交公开的社会里,胡适在婚姻问题上却仍旧矛盾冲中,旧礼教旧传统的束缚,使胡适甚至有些退缩,反而抨击西方的自由婚姻。1914年,他还认为“求婚一定是极堪狼狈的事”,不如媒妁婚姻之“文明”,正好“免于青年人求婚的苦恼”。

另一方面,婚姻的仪式虽然未办,但胡适在上海读书期间,江冬秀早已来到胡家为童养媳,实习做人媳之道,绩溪俗称“通脚”。胡适离别家国,远在异域,自己不能侍奉母亲,而“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尤其当他见到家里寄来的照片,上面江冬秀站在母亲的身边,对江冬秀的感激之情便变为对她的肯定以及对婚姻的默许。
不过,他对江冬秀没有文化的不满,却始终是心里的一个结。事实上,在胡适和江冬秀订婚时,胡适刚读完9年私塾,江冬秀也读过两三年私塾,两人也算般配,可是后来,自胡适赴上海入新式学堂,继又赴美留学,两人的思想与知识水平就越拉越大。胡适一边鼓励江冬秀多读书识字,一边也宽慰自己:“知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于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得知江冬秀不再缠足,胡适以为“大可喜也”,即写信劝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可惜她放脚已晚,足骨已成畸形,难以改变小脚的模样了。

1917年7月,胡适归国任北京大学教授,这位因倡导文学革命而暴得大名的新人物,于年底回到绩溪老家,与江冬秀完婚,男方是西装革履,女方则是花袄、花裙、花鞋,上演了一幕洋与土相映成趣的“文明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