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占房是什么意思
父母已经去世两年多了,22岁女孩小王仍无法适应自己一年之内成为孤儿的悲惨。然而,在母亲去世不久后,另一场莫名的纠纷更是将这个失去双亲的女孩推向无家可归的境地,一些自称母亲生前债主的人站出来向她主张债权,焊门、贴封条、入住,小王父母生前以小王名义购买的一套小产权房被长期占据,对“债务”毫不知情的小王两年多来无数次报警,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一年中父母相继离世,20岁在校女大学生成了孤儿
小王今年22岁,家住河南省鲁山县张良镇贾寨村,父亲生前曾是一名小学教师,退休后,靠算命为业,收入颇丰。而由于双腿残疾,小王的父亲结婚较晚,比其母亲年长十余岁。由于父亲的收入相当可观,小王从小的生活也算优裕,而且,在其中学期间,邻村杨庄村有人开发商品房小区杨庄新城,父母拿出积蓄以小王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小产权,是以我的名义买的,我那时还不满18岁,没有房产证,但有购买合同,我妈一直没有工作,买房用的钱都是我爸挣的。”小王说。
父母相继去世的那一年,刚满20岁的小王还是商丘工学院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大学毕业。小王介绍,由于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他的父亲2017年2月25日病逝,时年72岁。父亲的去世令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小王58岁的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我妈是到外地一家医院给人当护工,但我没想到她也会突然去世。”小王说,2018年1月6日,她接到母亲在工作期间突然栽倒去世的噩耗。

2017年2月25日到2018年1月6日,这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小王的父母相继去世,当时,尚未大学毕业的小王突然之间就成了孤儿,所幸小王的姑姑一家也是同村的,在这特殊的时期,她还算有所依靠。
房门被焊,母亲生前“债主”现身讨债
母亲的突然去世,小王特别悲伤,然而,学业也很重要,当时正值期末考试,所以决定回校考试,等寒假期间再为母亲办葬礼。不料,还没有等到小王放寒假回家,她家的房子就出了问题。
“家里就剩我一个人了,我姑姑、姑父怕我想不开干傻事,不敢让我一个人住,让我先在他们家住段时间。”小王说,她听从了姑姑姑父的意见,把母亲的骨灰放进家里后,就去忙碌自己学校的事情了。“那些人是 2018年1月16日把我家的门给焊住的,是用方钢横竖焊了好几道。”小王说,焊门的人传出话称她的母亲生前借了这些人的钱,当时抵押的就是这套房子,现在借钱的人不在了,他们要拿走房子抵债。

陌生人的焊门行为及说法把小王弄懵了,“我当时就很困感也很恐惧,我困感的是我之前从来没听我妈说过借了别人的钱,现在人没了,他们突然来要账。”小王说,她恐惧的是,就算真有债权债务存在,对方也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这些暴力的手段。于是,小王就赶紧打电话报了警。“但派出所的人来了说他们管不了,这是民事纠纷,说我欠了对方钱,我是当事人我都不知道啥情况啊。”小王对当时派出所的做法深感无奈,同时觉得非常无助,从那年春节开始,她就无法在家里住了,因为失去了母亲,更因为家门被人焊住了,而且对方的手段让她感到害怕,她不知道该借助什么方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王说,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焊门,只不过是个开始。
多次报警,警方称涉及债务纠纷对焊门占房者处置无果
而之后对方的讨债行为一直持续着,并有了新的措施。
小王介绍,2018年10月17日,一个姓赵的债主在街头巷尾,电线杆、小区门口等醒目处多处张贴“通知”,通知中,这位赵姓债权人自称小王的母亲曾于2015年从其手中借款20万元,并将以小王名义购买的杨庄新城房屋一套抵押给她,而小王母亲借款时与小王共同生活,该房屋属小王及其母亲共同财产,而小王则是该房屋的第一继承人,并希望小王于2018年11月17日前腾房搬出,否则承担法律后果。时间很快到了2018年11月17日,对方又一次贴出了另一份通知,该通知再次简述了债权的产生原因,并称早在10月17日已经向小王发出《限期腾房通知》,现腾房时间已到,且无法联系到小王协商还款事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了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将房锁更换,并将房屋占用使用。然后做出三条告知事项,一是小王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出租、转让、抵押、破坏等;二要求小王接到该通知后,及时与之联系有关还款及房产抵押事宜;三是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该房屋将自动归对方所有。

“我怎么腾房,他们那么焊住我家房门,我也不敢回去,房子就等于实际在他们控制之下,报警也没结果。”小王说,自己母亲已去世,对方要的帐她并不知情,也无法确认,对方像执法机关一样封门,公开张贴通知就要拿走属于自己的房子,很荒唐。
然而,之后不久,竟然真的有陌生人拆了封门的钢板,住了进去。当正在外地学习的小王从邻居处得知此事后,急忙赶回家里,在其年迈的姑姑和姑父的陪同下再次报警,小王这才得以跟随处警民警进入了家里,“家里的陈设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妈的骨灰盒就放在厅里餐桌上,连桌子都不见了,后来找了几个屋子才在随意堆放的家具中翻找出来。”小王说,她当时看到每个门上都贴着封条,但不是执法机关的那种,是一种在白纸上只打了“封条”两个黑字的简易封条。处警民警要求住进小王家的陌生人搬出去,“民警跟对方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现在起双方谁也不能占这个房子。”小王说,她当时觉得很奇怪,房子本就是自己家的已经住了很多年,现在有人自己主张但未经司法部门认可的债权,就用暴力手段非法占有,警察不管不说,这么轻而易举的一句话就剥夺了小王的合法所有权。
小王说,从那时起,他和姑姑姑父一起不知道报了多少回警,不知道向上级公安、信访部门反映了多少次,但最后总是又转到乡镇上,最后就继续不了了之。“我们报警都不下几十次了,一直解决不了。”小王的姑父许先生说,就算警察发了话让对方搬走,对方也没听,直到后来邻居说他家漏水了,他们赶过去才发现对方不仅没搬走,还疑似在屋里搞起了破坏,屋里很多东西被水泡坏。但这次报警后,民警从对方手里要了钥匙。在多方交涉中,2020年2月27日,小王终于从派出所拿回了房门钥匙,“但是,放在房子中的买房协议不见了,对方到现在都没还给我们。”小王说,截至目前,房子中仍然一塌糊涂,对方的入住和“查封”行为给她家中造成的损失还无法准确估计,她依然无法入住。
派出所民警称对方占房是有原因的
就此本报记者采访当地派出所,听说是了解此事,接电话的民警知晓此事,但未就此事进行回应,称需记者履行相应手续。

而在此前与辖区派出所民警的交涉中,小王用手机录下的一段视频可以部分体现当地派出所民警对此事的态度。视频中,小王据理力争,表示自己和父母居住多年,房子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并表示此前已经多次因为此事报警。然而画面中至少有两名民警态度令人疑惑,两名警官在要求小王及其姑父再把事件过程讲述一遍给他们听,“我们派出所人员流动很大,你们上次报警是我们几个吗?不是吧,那就给我们再讲一遍。”两名警官如是说,之后其中一名警官反复称对方占房子“一定是有原因的”,并拿出时下房产买卖中的罕见现象“一房两卖”来打比方,称对方也可能有合法手续,并埋怨小王没有弄清情况。
对此,小王提出疑问,自己和姑姑姑父两年多来曾无数次报警,甚至多次向上级反映过,而且该所也曾做过笔录,该所肯定有案情留存,那么究竟是不是一房两卖,究竟是怎么回事,不难调查,派出所的民警应该很清楚才对,不知道他们怎么那么说。民警的态度令人疑惑。

父母欠债离世,“父债”究竟该不该“子偿”
据小王说,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事发后,她也曾咨询过专业人士,“这个债务我妈没有告诉过我,我确实不知情,但我妈前些年有过借别人钱的情况,如果她真的借了,我也肯定不会赖账。”小王说,但债权人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应该采用这样的非法的手段实现自己的债权。
那么,像小王遇到的这种情形,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据了解,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父债子偿属于道德范畴,我国法律并无规定父母的生前债务子女必须承担偿还义务的规定,子女继承遗产则应偿还,若放弃遗产无需偿还父母生前债务。
“但这一切自然都是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的前提之下的,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证据确定合法债权债务的存在,必要时需经法院进行确认。”就此,陕西大瑞律师事务所张海军律师表示,如果对方在未经司法机关确认债权的情况下,通过暴力手段实现自己的债权,是犯法的,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理。
张海军律师还表示,在债权债务纠纷中,不动产房屋如果用作抵押是必须在房产部门做抵押登记的,或经公证机关公证,否则抵押无效。另外,小产权房产是不能用作贷款抵押的。
华商报 何南
来源:河南二三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