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的说大孝什么意思是什么

关于古诗词及国学经典著作的种种误读,我已经写了近百篇文章,向来是从文理逻辑的角度来分析那些有争议的解释。对于一些人“反正我觉得是这样”之类的“霸道总裁式反驳”,我多半是一笑置之的,因为与只凭读后感或只唯所谓“专家解释”来理解的人,缺乏在训诂学基础上的“独立思考”,即《论语》中孔子说的“思而不学”和“学而不思”。
之所以要来分析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因为近期看到一篇言之凿凿的所谓“误读”文章中就有这句,说这个“后”并非指“子孙后代”,而是指“尽到后代的责任与本分”。这样的解读究竟有没有道理呢?
首先,对于这种“扩写式解读”我是很反感的。从文字学角度来讲“后”字的本义就是“产子”,即一位女子半蹲着将孩子产下(如图)。

图片故而才有“后代”的意思。还记得毕福剑的“九球天后(玖球天後)”事件吗?古代的“后”与“後”最早是两种意思,所谓“王后”就是给“王”生孩子的人。到了周朝“後”与“后”就开始通假了。易中天先生发表观点说孟子这句里的“后”是指“儿子”,因为古代祭祀全靠儿子。这一点我是同意的,只不过儿子女儿都属于“后”的概念范畴,并无违“后”的本义。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孟子》最早的版本中“无后”写作“无後”,这也是引起争议的原因之一,若写作“无后”就毫无疑问了。因为“无后”一词在同时期的各种文章里统统都是“没有后代”的意思!“尽到后代的责任与本分”这种标新立异的解释完全是无稽之谈。
其次,我们从上下文分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从逻辑上讲,“舜不告而娶”是因为“无后为大”所以不能“无后”,于是“舜”就做了也属于“不孝”范畴的“不告而娶”这件事。孟子后面又加了句“君子以为犹告也”,即“君子认为这如同告知了一样”来为其行为开脱。因为传说中“舜”的父亲在娶了“新妈”有了第二个儿子后,三番四次对“舜”下毒手,说明舜的“次要不孝之举——不告而娶”是情有可原的。
因此,无论从字的本义还是文理逻辑,“无后”就是“没有后代”的意思完全是站得住脚的。接下来要讨论的是:既然“不孝有三”且“无后为大”,那么排在二、三位的“不孝”又是指什么事情呢?抑或这“三”根本就是个“虚数”呢?

东汉官员兼经学家赵岐曾有注解:第一种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子女用各种委屈顺从的方式来讨好父母,结果让父母陷于不义。第二种不孝是“家贫亲老,不为禄仕”:家里很穷,父母老了,孩子不出去做官赚钱奉养父母。他的解读有没有道理呢?我只能说这就是标标准准的“读后感式解析”。
要找寻“不孝有三”里的另外“两大不孝”,从理论上讲一定是先从上下文找,再从孟子这句所在的章节《离娄》中去找,然后从《孟子》全本里面找,最后从孟子的各种言论里来分析总结,所以说赵岐的解释基本上就是“屁股指挥大脑”的解释。想想看:在一个封建制的农耕社会里,家里穷的话就一定要子女去“做官”(禄仕)获取财富,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孝”?即便放到今天,考个“公务员”获取“稳定财富”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那么我认为其余“二不孝”是指什么呢?答案当然要从《孟子》里去寻找,首选必然是《离娄》篇。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离娄章句上·第十九节》。从这句看,“事亲”即“侍奉父母”、是“孝”的根本,而且将曾子视作典范。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离娄章句下·第三十节》。再从这段看,“五不孝”之中并没有“无后”的选项,但上述五种情况导致的同一结果明显就是“不能赡养父母”(不顾父母之养)。
我们再来看看“孝之典范”曾子的言论。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礼记·祭义》。在《礼记·祭义》里,曾子除了提出“孝有三”以外,还谦虚了一把,说自己只做到了“其下能养”,怎么能配叫作“孝”呢?所以毫无疑问,“孝”的最低标准就是“赡养父母”,即“事亲”。那么“不事亲”(无养)必然占有“不孝有三”的一席之地!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gǔ sǒu)厎豫( dǐ yù) ,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离娄章句上·第二十八节》。瞽瞍(算命瞎子)就是舜的父亲,厎豫是“得以快乐”的意思。面对这样的父亲,舜还能“尽事亲之道”,当可称为“大孝”。但我们必须要搞清一点:做不到舜的“大孝”不代表是“大不孝”,这就如同没有崇高的道德不代表没有基本道德。重点是在前面:“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被解释成“不得到父母的亲情,不可以做人”是个很严重的错误,“舜”的经历能算“得到父母的亲情”吗?这句话的本义就是“没有父母就没有你这个人”,纯粹是“生理”意义上的概念。接下来这句“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的意思固然浅白,但这个“子”却未必仅指“已成年”的孩子还可以是“未成年孩子”,因为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讲,听父母话的“顺”是体现“孝”的唯一方式。这要还是挤不进“不孝有三”之一,当真是“天理难容”了!“孝顺、孝顺”,可不就得“既孝且顺”吗?
最后总结一下孟子说的“不孝有三”,即:一、“无顺”:小时候不顺从父母;二、“无养”:长大后不赡养父母;三、“无后”:婚后没有子嗣,让祖先断子绝孙无人祭祀。以上三项既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又具备“孝”的普遍意义,若不是“不孝有三”的前三甲,试问谁还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