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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中的金是什么意思

文/文孟君

易经“噬嗑(shì kè)”卦,其“六五”(如图)爻辞说:“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说说易经:“黄金”之贵

其含义是,噬啮干肉,得有黄金。守正而谨惧,没有咎难。《象传》说:守正谨惧而无咎难,是为得当。

其中,“噬”,咬,噬啮(niè)。“嗑”,“合”之义。“噬嗑”,“颐中有物曰噬嗑”(《易·彖》),“颐”,面颊、腮。口中有食,咬而合之,即是“噬嗑”。“贞”,正固。“厉”,危险。

易有六十四卦,每个卦由上下两个单卦各三个爻构成,这六爻的爻位,自下而上依序是初、二、三、四、五、上。

易经符号阳爻“⚊”统称作“九”;阴爻“⚋”统称作“六”。噬嗑卦由下上数第五爻序位是“五”,又是阴爻,就称作“六五”。

北宋大儒程颐,解读此爻道:“五在卦愈上,而为噬乾肉,反易于四之乾胏者,五居尊位,乘在上之势,以刑于下,其势易也。在卦将极矣,其为间甚大,非易嗑也,故为噬乾肉也。得黄金,黄中色,金刚物。五居中为得中道,处刚而四辅以刚,得黄金也。五无应,而四居大臣之位,得其助也。‘贞厉无咎’,六五虽处中刚,然实柔体,故戒以必正固而怀危厉,则得无咎也。以柔居尊而当噬嗑之时,岂可不贞固而怀危惧哉?所以能无咎者,以所为得其当也。所谓当,居中用刚,而能守正虑危也。”(宋程颐《周易程氏传》)

程颐认为,“六五”在“噬嗑”卦中,愈加上位一些,噬啮“干肉”,反而较“九四”噬啮“联骨干肉”容易些。因为“六五”居于尊位,乘在上之势,而刑罚其下,其势较易。“六五”,将至“噬嗑”卦顶端,作为间离之物更大,不易咬合,所以呈现“噬干肉”之象。得有“黄金”,“黄”为 “中央”之色,“金”为“刚阳”之物。“六五”居中是得有中道,处于刚位,而且“九四”以刚辅助,可谓得有“黄金”。另外,“六五”无以接应,而“九四”又居大臣之位,所以得其相助。“贞厉无咎”,是说“六五”虽处中而刚,然实为阴柔之体(阴爻),所以,警戒其必须正固,而且心怀危厉,才会无难。“六五”以柔居尊,而当“噬嗑”之时,岂可不正固而怀危惧呢?所以能无咎难,是因其所为得当。所谓“当”,就是居中用刚,而能守正虑危。

因为,“五行”与“五色”、“五向”的对应关系为:“金”为“白”“西”;“木”为“青”“东”;“水”为“黑”“北”;“火”为“赤”“南”;“土”为“黄”“中”。所以,“黄”有“中”的象征,喻指“中道”。而“金”,喻指“刚阳”。以“黄金”为象,是指“六五”爻居中而刚,施行中道而不失刚阳。

所以,宋代大诗人东坡先生也说:“取其居中而贵。”(宋苏轼《东坡易传》)

南宋学者李过,进一步分析道:“九四以刚噬,六五以柔噬。以刚噬者,有司执法之公;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也。”(宋李过《西溪易说》)

在李过看来,“九四”以“刚”来噬啮,“六五”以“柔”来噬啮。以“刚”噬者,表现主管执法之公;以“柔”噬者,体现人君不忍之仁。

所以南宋学者慈湖先生,杨简总结说:“以其有黄中、金刚、贞正之盛德,又以尊位行之,无毫发之失也,故曰‘得当也’,故虽厉而无咎。”(宋杨简《杨氏易传》)

慈湖先生认为,“六五”正是因其有“黄”之“中”、“金”之“刚”、“贞”之“正”等大德,又假以尊位而行为,没有毫发之失,所以说“得当”,因此,虽然处境危险却没有咎难。

可见,有“黄”之“中”、“金”之“刚”,才有“黄金”之贵,行为得当,方得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