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看兄妹计划生育
我认为即使堂兄妹没有生育能力也不能结婚。

无论从法律层面来讲还是伦理道德方面来说,堂兄妹都是不应也不能结婚的,没有例外。
堂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只要是堂兄妹的关系,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都是会被拒绝的。虽然现实生活中会有个别情况让人十分同情,但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因为个人情况值得同情而改变。假设有一对表兄妹真的能登记结婚了,那婚后的生育权如何处置呢?权利一般都是不能被任意剥夺的,难道要因为个例签个什么一辈子不生孩子的合同吧。就算是隐瞒了表兄妹关系去登记结婚了的,这种婚姻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法律也不会保护,这就是无效的婚姻法律关系。蓬溪县农兴乡的王芳和何胜就曾“以身试法”,王芳和何胜是一对表兄妹,王芳的父亲与何胜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1995年8月25日,何胜和王芳在蓬溪县农兴乡民政办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闹到法院,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这对表兄妹的婚姻无效。
有些偏远地区到如今还觉得表兄妹结婚是亲上加亲,这让人不禁联想,这是古代传下来的观念吗?
实则不然,无论有没有生育能力,在宋朝时期,表兄妹婚姻就绝对是被“禁止”的,并明确写进了律法。近亲婚姻的危害,古人当然早有认知早在春秋时期这种母族之间的通婚就有被“排斥”,比如“饥娶母党也”的说法。到了汉朝,随着儒学的兴起,更有类似的说法,“外属小功以上,亦不得娶也。”《宋刑统》中,明确规定:“近亲”不能通婚,否则先打上100大板,然后,责令分家。表兄妹通婚亲上加亲的说法一般只出现在大户人家之间,因为婚姻是维系家族关系的最好手段。平常老百姓一般也不会让自家表兄妹成亲的。所以虽然屡禁不止,但还是极少数。

总之,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法律观念还是伦理层面,表兄妹之间的婚姻都是不应该的,并且没有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