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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脑八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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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期

第四百七十六夜 王振擅政

- 王振擅政,史称王振用事、王振专权,是指明朝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宦官王振专权的时期与一系列事件。它使得仁宣之治在明英宗时期没有得到延续,而且明英宗在王振的怂恿下,亲征蒙古,并在土木堡之变中被俘。

- 王振专权是明朝第一次内官摄政,对明朝历史有著深远的影响。明朝中叶的汪直擅政、明朝末年魏忠贤擅政中,朝廷外臣与内臣相互勾结,至使朝纲败坏,官员陷入党争,其影响甚至延至清朝初期。惟明代史料多半在清文字狱最盛之时完成,史识客观性有一定的偏差。

第四百七十七夜 麓川之役

- 麓川之役,为发生在明朝正统年间的四次明朝朝廷征伐云南麓川宣慰司思任发、思机发父子叛乱的战争。四次征讨分别发生于正统四年(1439年)、正统六年(1441年)、正统七年(1442年)、正统十三年(1448年),明朝经过连年征战,仍未彻底平息叛乱,最终以盟约形式结束;期间连续发动数十万人的进攻,致使大军疲惫、国库亏空,对北面蒙古瓦剌的防禦空虚。

- 背景 明朝洪武年间,麓川思伦发归顺明朝,授麓川宣慰使。思伦发所管辖之地都在金沙江以南,在元朝为平缅宣慰司,但已经佔领缅甸为己有。洪武年间,运钞大军进攻云南,改平缅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才首次使用「麓川」。洪武二十九年,平缅入贡,更立平缅宣慰司,与麓川军民宣慰司分离。不久,思伦发反叛,黔国公沐英讨伐平定。此后思伦发失去官职,改为孟养宣慰使,以刁氏代其原职。正统初年,宣慰使刁宾玉因实力衰弱,不能平息诸夷族,思伦发次子思任发开始侵佔。当时,缅甸危机,思任发侵佔其地,遂欲尽恢复其父所失的过去土地,于是拥众麓川谋反。当时,他率军侵佔孟定、湾甸,大肆杀掠,云南总兵黔国公沐晟上报。此后他再侵犯南甸州土官刁贡罕土地,明朝命沐晟遣官赍金牌信符,谕令其归还所侵地,思任发不奉诏。

第四百七十八夜 土木堡之变(公元1449年)

- 土木之变,又称土木堡之变,发生于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落太师也先的部队进攻明朝,以明朝减少赏赐为藉口,兵分4路,大举攻明。明长城于此时尚未完成,并且御驾亲征在宣宗前几乎成为明朝的惯例,宦官王振不顾朝臣反对,鼓励英宗朱祁镇御驾亲征,七月命皇弟郕王朱祁钰留守,朱祁镇率军50万亲征,出居庸关,同行的还有英国公张辅、兵部尚书邝野、户部尚书王佐及内阁大学士曹鼐、张益等100多名文武官员。

- 出征 此次出征,由于准备仓促,途中军粮不继,军心已经不稳。八月在大同听宦官郭敬说前方战败,王振开始惊慌撤退,撤出大同。然而王振想从紫荆关(今河北易县西北)退兵,让英宗到他的家乡蔚州(今河北蔚县),不顾大同总兵郭登和大学士曹鼐等反对,匆忙改变行军路线。行四十里后,又怕大军过境损坏家乡庄稼,又急令军队转道宣府(今河北宣化),此时瓦剌大军追至,恭顺伯吴克忠、都督吴克勤率兵战死沙场。成国公朱勇、永顺伯薛绶率骑五万前去阻击,至鹞儿岭,中伏死,五万骑全部覆没。在8月14日到达土木堡(河北怀来县东南),离怀来城仅20里,王振以为1000馀辆辎重武刚车没能到达(古一车当八十人,近十万战力未至),下令就地宿营。以武刚车战对马弓是明初期对付北虏的固定阵式,若不能有效合围,以步兵为主的明军,很容易被机动性高的弓骑兵屠杀,未中诈术前,等候武刚车会合是有其必要性。没有足够的车队保护,到怀来城的20里路,是寸步难行。

- 被俘 兵部尚书邝野一再要求驰入居庸关,以保證安全,但王振不准。土木堡地势高,无泉缺水,土木堡之南十五里处有河,被瓦剌军佔据,将士饥渴难耐,挖井二丈仍无水。隔日瓦剌军队包围土木堡。也先遣使诈和,并主动撤离,以麻痹明军。英宗不疑有他,遣曹鼐起草诏书。王振下令移营就水,当明军大军移动时,饥渴难忍的军士一哄而起,奔向河边,人马失序,瓦剌军趁机发动攻势。明军只得仓促应战,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平乡伯陈怀,襄城伯李珍,遂安伯陈埙,修武伯沈荣,都督梁成、王贵,尚书王佐、邝野,学士曹鼐、张益,侍郎丁铉、王永和,副都御史邓棨等,皆战死,明英宗盘而坐,不久被俘,王振被护卫将军樊忠用大铁锤所杀,樊忠不久亦战死。此役明军死亡过半,大量辎重尽为也先掠夺,只有大理寺右寺丞萧维桢、礼部左侍郎杨善、文选郎中李贤等数人侥倖逃出。

- 北京保卫战 土木之变的消息传回京城,举朝震动,有人甚至主张迁都南逃。当时的兵部侍郎于谦(后被任命为兵部尚书,总揽京城守卫战军务)、吏部尚书王直等拥立朱祁钰即位为景帝,遥尊英宗为太上皇,百官哭谏严惩王振,马顺为王振遮护,喝逐群臣,给事中王竑怒不可遏,杀马顺、毛贵和王长随等泄忿,籍没王振家产,王振的侄子王山被凌迟死。同年十月,也先军攻至北京城下,欲用明英宗为人质,向明廷进行勒索;此时朝廷分为两派,一派主张议和,将首都南迁。另一派以于谦为首,主张保卫京城。在京师保卫战中,京师民众起而支援明军,打击也先的部队。也先受到夹击,勒索不成,挟英宗北还。不久也先与明廷讲和,并宣称「迎使朝来,大架西去」。但景泰帝并不想派人迎回英宗。

- 归来 景泰元年(1450年)朱祁钰遣都御史杨善往迎,也先接见杨善,故意刁难杨善。杨善变卖家产,在没有圣旨的情况下,将英宗赎回,英宗归途要许彬代替他写「罪己诏」。英宗后为景帝幽禁于紫禁城东华门外南宫(崇质宫),门外是大粪场和乱坟岗。朱祁钰命将大门上锁并灌铅,由锦衣卫看守,食物由小洞递入,实际上是一名高级囚犯。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朱祁钰病重,武清侯石亨、太监曹吉祥和左副都御史徐有贞(徐珵)等密谋发动政变,拥立英宗复辟,立此年为天顺元年,是明朝唯一使用两个年号的皇帝。不久,明景帝死去,于谦与王文以谋逆罪被杀,史称「夺门之变」。土木之变后,瓦剌势力大振,明朝北边长期处于挨打局面。

第四百七十九夜 明朝午门血案(公元1449年)

- 明朝午门血案,是发生在明朝正统十四年八月癸酉(1449年8月23日)北直隶京师午门的一起血案,此案为朝廷官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当著监国郕王朱祁钰的面,锤死锦衣卫都指挥使马顺等三人,此血案为明朝历史上唯一的一起恶性朝堂斗殴事件。因兵部侍郎于谦的急中生智,参与此事的官员均没有受到惩罚。

- 背景 明朝正统十四年八月,明英宗在王振的怂恿下,亲征蒙古瓦剌,在土木堡被围俘虏,明朝精锐尽丧,百官丧命。蒙古也先乘势进入明朝内地,围困北京城。监国郕王朱祁钰召集群臣在一边筹画备战方略同时,明朝廷臣呼吁严惩土木之变祸首王振及其馀党的行动也开展。

- 经过 同年八月癸酉(8月23日),郕王朱祁钰摄朝朝议时,右都御史陈镒上奏请求诛杀王振全族,并称:「振倾危宗社,请灭族以安人心。若不奉诏,群臣死不敢退。」其上奏同时痛哭,廷臣一时纷纷响应。朱祁钰无法做决定,于是下令择时改议,廷臣则抗议不依。朱祁钰一时恐惧,将站起离去,内使将关门,众臣随后拥入。朱祁钰只得下令籍没王振家,并遣锦衣卫指挥马顺前往。众人称:「马顺是王振党羽,应当遣都御史陈镒。」 当时太监金英传旨,令百官退下。众人却欲殴打金英,金英脱身而入。这时,都指挥使马顺站出叱斥百官,户科给事中王竑突然站起带头在朝廷上猛击马顺,并咬下其面,称:「马顺往往藉助王振的威严作恶,现在到此了,你还不知道恐惧么!」于是众臣纷纷跟随,马顺当即毙命。众人又向郕王朱祁钰索要王振党羽毛贵、王长两人,金英于是将两人踢出,随即两人被群臣群殴致死。一些大臣竟将三具尸体挂到东安门上,军人士兵看到后争相击打不止。之后,逮捕王振侄锦衣卫指挥王山,反接跪于朝廷上,大臣纷纷唾骂他。至此一时血溅朝堂,而士卒亦声汹欲诛,朝廷礼仪顿时不复存在。百官们虽然殴打杀死马顺,也感到恐惧不能自安。郕王朱祁钰看后也大惧,欲起身离去。这时,兵部侍郎于谦挤到郕王身前,扶臂劝导道:「马顺等人罪当死,不杀不足以泄众人愤怒。况且群臣心为社稷,没有其他想法,请不要追罪于各位大臣。」众人听后方止,而此时于谦的袍袖已经裂开。郕王朱祁钰随后听从其主张,降令旨奖谕百官归莅事,马顺罪应死,不再追论。众人拜谢后离出。于谦在退出左掖门时,吏部尚书王直握著他的手叹道:「国家正是倚仗您的时候。今天这样的情况,即使是一百个王直也处理不了啊!」。

- 结果 此后,陈镒奉令旨,籍王振并其党羽彭德清等家。振第宅数处,壮丽拟宸居,器服珍玩,尚方不及,玉盘径尺者十面,珊瑚高者七八尺,金银十馀库,马万馀匹,均归国库。其侄王山在集市中淩迟而死,王振全族无论老少全部斩首。太后命于谦为兵部尚书,清理王振馀党后,明朝官员全部一心回到京师保卫战的筹备工作中,并最终获得此役胜利。

第四百八十夜 夺门之变(公元1457年)

- 夺门之变,又称南宫复辟,乃发生于明朝代宗在位时期的一场政变,太上皇明英宗成功复辟,取回了其原本的帝位。

- 前因 土木堡之变时,明英宗被瓦剌俘虏,其弟郕王朱祁钰被众臣推举为皇帝,是为明代宗(或称明景帝)。后来,兵部侍郎于谦成功抗敌,并与瓦剌议和,瓦剌首领也先眼见英宗已经无用,于是同意放回英宗。朱祁钰表示不愿意退位,曾对大臣说:「我并不是贪恋帝位,而是当初把我推上皇位的是你们啊。」他贪恋帝位与否这并无关是非,不过他废除了明英宗之子朱见深,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太子。经大臣陈述其利弊后,明代宗把英宗迎接回京,置于南宫,尊为太上皇。并以锦衣卫对英宗加以软禁,严密控管,宫门不但上锁,并且灌铅,食物仅能由小洞递入。景泰七年(1456年),在对抗瓦剌时立下大功的石亨为了自身利益,有意协助英宗夺回帝位。在拉拢身边人商讨后,与宦官曹吉祥、都督张軏、都察院左都御史杨善、太常卿许彬以及左副都御史徐有贞等人行事。

- 经过 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明代宗病重。十六日夜,石亨、徐有贞等大臣带一千馀士兵偷袭紫禁城,撞开南宫宫门,接出英宗直奔东华门。守门的武士不开门,英宗上前说道:「朕乃太上皇帝也。」武士只好打开城门。黎明时分,众大臣到了「奉天殿」,只见英宗坐于龙椅之上,徐有贞高喊:「太上皇帝复位。」就是「夺门之变」或「南宫复辟」的过程。英宗复辟后,明代宗被迁至西宫,降回郕王,不久去世。

- 影响 明英宗复辟后,于谦以谋逆的罪名被处死,而所有曾助英宗回复帝位的功臣,如石亨、徐元玉、许彬、杨善、张軏与曹吉祥等人都被封为大官,当中,都在朝中横行霸道,到了曹吉祥受宠的后期,更发生了曹吉祥企图弑位的曹石之变。谈迁评论:「于少保最留心兵事,爪牙四布,若夺门之谋,懵然不少闻,何贵本兵哉!或闻之仓卒,不及发耳!」

第四百八十一夜 曹石之变

- 曹石之变,指明英宗南宫复辟后,石亨、曹吉祥因迎复之功而受到宠信,权势日重。石、曹二人相互勾结,图谋叛乱的事件。最后,石亨坐狱瘐死,曹吉祥被磔刑于市。

- 石亨擅权专横 石亨倚仗英宗的宠信,屡次擅权行事。他认为文官提督军务阻碍武将的升迁,奏请英宗罢免各边省巡抚及提督军务等官。这样一来,石亨便军权在握。他一心想干预朝政,每天都入宫进见英宗,即使英宗不召见,他也设法借故入宫。遇事必定要英宗采纳他的意见,十分骄恣专横。久而久之,英宗感到难以忍受了,便对李贤说这件事,李贤回答:「只有独自做决定才可以。」英宗表示同意。一天英宗对李贤说:「阁臣有事,需要皇帝宣召才能进见。他一个武臣,何故频繁进见?」于是下令左顺门,没有皇帝宣召,不得让石亨进见。自此石亨进见的机会少了。在这之前,英宗曾命工部为石亨营造宅第。完工后,富丽堂皇的逾越了石亨应享受的规格。英宗登翔凤楼眺望看见了石亨的府第,他问身边的官员,那是谁的宅第?恭顺侯吴瑾故意说错:「此必王府。」英宗说:「不是。」吴瑾说:「不是王府,谁敢如此僭逾?」英宗点点头。天顺三年(1459年)秋,石彪想出镇大同,他命令亲信千户杨彪等人在英宗面前奏保。英宗觉得有诈,下令收押杨彪等人拷问,石彪的不法行径一一暴露,英宗大怒,逮捕石彪下狱。石亨害怕,主动请罪。英宗安慰之。石亨请求削去他弟弟们和侄儿们的官职,英宗不许。在对石彪抄家时,搜出绣蟒龙衣及违反规定的寝床等诸多不法事。由此,朝臣纷纷弹劾石亨种种罪行,石亨被罢官。天顺四年正月,锦衣卫指挥逯杲上告,说石亨心怀不满,与其兄弟的孙子石后等造谣言,蓄养无赖,阴谋不轨。大臣们都说不可原谅。石亨遂被以谋叛罪下狱,抄家,一个月后,石亨便死于狱中。天顺四年二月,石彪、石后被处以极刑并暴尸街头。

- 曹吉祥结党谋反 曹吉祥平日就与石亨狼狈为奸,时间长了,英宗觉得曹吉祥奸佞,有点怀疑他。石亨败露后,李贤向英宗言「夺门」得利的并不是英宗,而是那些乡党,英宗恍然大悟,开始疏远曹吉祥。曹吉祥担心自己也遭到同样的命运,便与曹钦用金钱笼络一些达官贵人。这些达官贵人自知是靠曹吉祥冒功领赏的,一旦曹吉祥倒了,他们也不能倖免,故而都尽力效死。曹钦问其死党冯益:「自古有宦官子弟为天子者乎?」冯益答:「您的老本家,魏武帝曹操,不就是了。」曹钦一听大喜。天顺五年(1461年)七月,曹钦因为私自掠夺家人曹福来,为言官弹劾。受到英宗谴责,英宗还派了锦衣卫指挥逮杲监视他,降敕遍谕群臣。曹钦害怕地说:「前面降敕逮捕石将军。现在又这样,危险了啊。」曹钦决定孤注一掷,起兵叛乱。这时,恰遇甘州、凉州有边警,英宗命怀宁侯孙镗统率京军西征,尚未出发。曹吉祥使其党掌钦天监太常少卿汤序择是月庚子黎明,乘出师前朝门开启时,由曹钦率亡命之徒拥兵入皇宫,而曹吉祥在宫中以禁军内应。计谋已定,当夜,曹钦摆下酒席让手下痛饮。席间,一个叫马亮的越想越怕,便偷偷地溜出,来到朝房告发。恰巧当晚,孙镗及恭顺侯吴瑾没有回家,俱宿朝房。他们立即草成奏疏,从长安门门缝中投入。英宗接到报告后,立即逮捕曹吉祥,下令禁闭皇城各门及京城九门。曹钦发现马亮走漏消息后,率人直赴逮杲家,杀了逮杲。随即赶到朝房,砍伤了李贤。以杲头示贤曰:「杲刺激我也。」。又杀了都御史寇深于西朝房。攻东、西城门不得入,纵火。曹钦攻而不下,只得在京城里往来砍杀官员泄愤。这时,孙镗集合西征军与他们格斗,曹铉、曹睿等均被杀死,曹钦被砍伤手臂。天渐渐亮起来,叛众开始逃散。曹钦向外逃,无奈京城九门尽闭,突围不出,只好杀回家中。这时大雨如注,孙镗挥军奋呼而入。曹钦走投无路,投井自尽。杀曹铎,尽屠其家。三天后,曹吉祥被磔刑于市。汤序、冯益及吉祥姻党皆伏诛。马亮以告反者,授与都督。

第四百八十二夜 汪直擅政(公元1477年)

- 汪直擅政,又称汪直乱政、汪直用事、汪直专权,是指明朝成化十三年(1477年)至十九年(1483年)间,太监汪直通过西厂控制、扰乱朝政的时期。虽然汪直擅政没有像王振擅政一样导致明朝政权有颠覆的危险,但其却打开了宦官通过警察特务系统与朝廷官员勾结的先例。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当时的一名道士李子龙以「左道」驰名一时,在朝中有极多的亲信,在亲信的帮助之下,李子龙有机会登万岁山,观察内宫,被锦衣卫校尉所发现,传出李子龙有弑君意图,于是李子龙被正法。当时二十余岁的明宪宗得知此事后,大为紧张、疑神疑鬼,认为到处都满布危险。为了避免类似的事再次发生,明宪宗朱见深十分想了解宫外的民臣动向,于是令宦官汪直从锦衣卫中选人乔装成平民,出宫伺察。成化十三年正月,宪宗正式设立西厂,命太监汪直负责刺探朝廷外事务。

第四百八十三夜 弘治中兴

- 弘治中兴是明朝明孝宗朱祐樘统治时期所出现的承平时期。明孝宗统治期间以弘治作为年号,朱祐樘自幼生于微寒,所以他在位期间「更新庶政,言路大开」,使成化朝以来奸佞当道的局面得以改观。明孝宗励精图治,被誉为「中兴之令主」,他在位期间,国家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百姓富裕、天下小康,所以后世史学家称其为弘治中兴。

- 吏治 明孝宗即位之后就开始整顿吏治,在内阁罢免了以外戚万安为首的「纸糊三阁老」。同时,大量起用正直贤能之士。像王恕、怀恩、马文升等在成化朝由于直言被贬的官吏;徐溥、刘健、谢迁、李东阳等贤臣;还为抗击瓦剌建立大功的于谦建旌功祠,时称朝序清宁。

- 勤政 明孝宗勤于政事,不仅早朝每天必到,而且重开了午朝,使得大臣有更多的机会协助皇帝办理政务。同时,他又重开了经筵侍讲,向群臣咨询治国之道。他还开辟了文华殿议政,利用早朝与午朝之馀的时间,与内阁共同切磋、商议政事。

- 司法 明孝宗重视司法,他令天下诸司审录重囚,慎重处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年),制定《问刑条例》。弘治十五年(1502年),编成《大明会典》。

- 治水 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开封黄河决口,孝宗命户部左侍郎白昂领二十五万人修治。弘治六年(1493年),黄河又于张秋决堤,由汶水入海,漕运中绝,经朝臣推荐,孝宗命浙江左布政使刘大夏前往治理黄河,经两年时间治理,黄河自开封往东,不再向东北入山东流入渤海,而是向东南,经徐州,由洪泽湖北汇入淮河,夺淮河河道入黄海。筑长堤三百六十里,基本上抑制了黄河水患,此后漕河上下无大患者二十馀年。弘治五年(1492年),苏松河道淤塞,泛滥成灾。孝宗命工部侍郎徐贯主持治理,历时近三年方告完成。从此,苏松消除了水患,再度成为鱼米之乡。

- 经济成就 明代历朝国家赋税收入,洪武、永乐、宣德三朝为高峰。正统年间,由于将江南重赋官田改依民田起科,赋税收入锐减至二千六百馀万石。从此以后,景泰、天顺、成化始终徘徊于二千五百万至二千六百万石之间,而弘治朝却增至二千七百万石,成为明中叶赋入高峰。其实这不仅是赋税的增加,人口也一直在比较稳定地增长,从弘治元年(1488年)至弘治八年(1495年),人户由9,113,630户增至10,100,279户,至弘治十四年(1501年)更增至10,408,831户,弘治十七年(1504年)达10,508,935户,人口数则由弘治元年(1488年)的50,207,934口,增至弘治十七年(1504年)的60,105,835口。

第四百八十四夜 九边重镇

- 九边,又称九镇、明朝九边,是中国明朝弘治年间在北部边境沿长城防线陆续设立的九个军事重镇。

1368年明朝建国,设九大塞王,统辖漠南诸卫所。永乐之后漠南诸卫所逐渐废除或内迁只剩九边重镇。九边重镇是指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绵亘万里的北部边防线上相继设立了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偏头关(也称山西镇或三关镇)、延绥镇(也称榆林镇)、宁夏镇、固原镇(也称陕西镇)、甘肃镇九个边防重镇,史称“九边重镇”。嘉靖年间明廷于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万历年间又从蓟州镇分出山海镇(喜峰口,密云,山海三协),从固原镇分出临洮镇。九边重镇是明朝同蒙古残余势力防御作战的重要战线。

第四百八十五夜 满仓儿案(公元1496年)

- 满仓儿案,为明朝弘治九年(1496年)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起初案件是由于满仓儿被贩为歌妓而引起的一系列民事纠纷,但后来由东厂的参与和后来六部官员的反对,而成为一个政治打压事件。此案亦是明朝中期宦官干政的一个表现。

- 案件审查 弘治年间,千户吴能将其女儿满仓儿交给媒人,卖给乐妇张氏,并欺骗她称:「此女是周姓皇亲家的孩子。」此后满仓儿又被转卖给乐工袁璘。吴能死后,其妻子聂氏各地察访并找寻到女儿满仓儿。而满仓儿怨恨母亲卖掉自己,假称其不是身母。而聂氏只好与儿子将女儿满仓儿劫持回家。袁璘于是向刑部提出诉讼,而刑部郎中丁哲、员外郎王爵审讯并得知详情。但因为袁璘话语粗鲁,丁哲命人施加鞭刑,袁璘过几天后去世。御史陈玉、刑部主事孔琦检验尸体后,便埋葬。满仓儿归其母。

- 东厂介入 东厂宦官杨鹏的侄子曾经与满仓儿通奸,于是他指使袁璘的妻子向杨鹏申诉冤案,且命令乐妇张氏认满仓儿为其妹,并又命令贾校尉嘱咐满仓儿串供。媒人便称聂氏之女先前曾经卖给周姓皇亲家。于是奏章下发镇抚司,判定丁哲、王爵等人有罪。又下交司法官、锦衣卫审判此案,并到皇亲周彧家调查满仓儿事,没有找到。随后命府部大臣与给事中、御史当庭审讯,乐妇张氏与满仓儿遂透露真情。都察院遂上奏,丁哲因为公务行刑致人死亡,应判处徒刑。王爵、陈玉、孔琦以及聂氏母女应判处杖刑。

- 刑部阻挡 刑部典吏徐圭对此判决草拟感到愤愤不平,于是直接上疏称:“聂氏之女一案,丁哲已经审讯清楚。东厂杨鹏拷打聂氏,使其屈从诬陷,此致使镇抚司也一同被蒙蔽。陛下命令司法官与锦衣卫会审,但官员又因畏惧东厂,不敢公开审问,以致朝廷审讯时才不能隐藏。满仓儿诬告其母,却只拟定为杖刑,而丁哲等人无罪却反被处以徒刑,轻重颠倒到这一地步,这都是东厂威逼劫持所致。臣在刑部任职三年,看到审讯盗贼,多是东厂官员擒获,有声称校尉诬陷的,有声称校尉替人报仇,有声称校尉接受首犯赃物而被迫顺从或令旁人抵罪的。刑部官员明知内情,却不敢擅自更改一字,这是所以天灾怪异事情频繁出现。臣请求陛下撤销东厂,并在菜市口杀掉杨鹏叔侄、贾校尉以及满仓儿。并贬镇抚死官员到边缘地区戍边,晋升丁哲、王爵、孔琦、陈玉等人各一级,以洗清他们的冤情。那么天意可以挽回,太平盛世也可到来。如果不取消东厂,也应举荐谨慎敦厚的宦官,如陈宽、韦泰等人执掌,仍选拔一位大臣参与共同理事。镇抚司审理刑事,也不应当由锦衣卫官员专任,并请求选拔在京各卫的几人和刑部主事一名,共同处理。或者三年,或者六年更换一次,那么巡捕官校,都不会再有作奸擅刑、诬陷无辜的人了。臣区区微身,左右前后都是东厂的人,祸定然不可避免。但是与其死在此辈小人之手,还不如死于朝廷。愿杀掉臣的头,实行臣的建议,并将臣的骸骨交给妻子儿女归葬,那么臣即使死去也没有什么怨恨了。”

- 最终结案 明孝宗看过奏疏后,勃然大怒,命令下都察院拷问。都御史闵圭等人以所奏之事与事实不符而向孝宗请求治徐圭之罪。孝宗继续责求详情,众臣纷纷上疏称罪,遂被夺去俸禄各自不等。徐圭赎回徒刑后,贬为平民。随后给事中庞泮称丁哲等人的决议审查已经三个多月,牵连入狱的人也多达三十八人,请求尽早审查释放。于是最终判决杖责满仓儿,送入浣衣局执役;丁哲供给袁璘的丧葬费,贬为平民。王爵和孔琦、陈玉都赎罪杖刑后恢复原职。

第四百八十六夜 海禁

- 海禁(又称洋禁,锁国政策)是中国政府在十四世纪开始实行的政策,横跨元明清三个朝代。除非得到官方正式许可,禁止民间私自出洋贸易,以及出海捕鱼,有谓「尺板不得出海」。但具体实施时曾有松有紧,也就是有「严禁」和「弛禁」之分。另一方面,别国商人前往本国通商也被禁止。目的是维持海上治安,杜绝海盗的猖獗情况,打击走私,从而保障社会稳定。除了中国外,李氏朝鲜及日本的德川幕府亦曾执行海禁,规定除了官方指定国籍的商人外,一律禁止别国商人到本国贸易。

- 海禁政策概要 中国明清时期实施的海禁政策,用现代的局限眼光来看是失败的(通常以现代资本主义角度看当时的农业国家,而事实上欧洲此时尚未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对欧洲提供的仅是羊吃人的悲剧),通常指控最大坏处就是限制了沿海民众的正常谋生之路,而早期的麻制渔网质料很差,需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加上食物储存技术不佳,即使不禁海也鲜有人「出海」捕渔,定位、星象、渔讯、气象、风象这些在早期皆是大问题,航至台湾都算生死攸关的事,并不是普通渔民可以处理的事务,所以当时多是利用涨退潮以石沪、中国渔网等从事沿岸捞捕。另一方面,民间贸易虽被禁而在明代所谓的官船、南洋船、县船并未禁绝,对于民间沿海船只也仅强迫改为不利远航的平底船及严禁民造双桅船(渔船不可能大到有双桅船编制),延海船只真正被禁绝的时间不多,却可以有效制止粮食因无德商人因贪图东洋银货(尤其是石见银山开发后,正值日本气候最好的濑户内海,因小冰河时期来临气候异常多年雨水短少粮食不足)外流,及违禁品比如铜及铜制钱的外移,造成国内物价不稳定及米价等民生必需品高涨的情形,甚至引发粮食危机,尽管海禁实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走私和打击海盗,但实际上,真正受到打击的是本地渔业及国内的沿海贸易,海盗和走私商人的活动反而因为海禁的存在,而更为猖獗,对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相当消极的影响。现代普遍的说法是纵贯明朝统治期间,「海禁」一直是明政府对海洋的基本政策,不仅远洋性质的海外民间贸易被禁止,明政府甚至不容许百姓进行捕渔业及沿海贸易。事实上仅沿海驾艇或舢舨的蜑家、渔民,在明一代从未消失,直至清代的迁海令,故此说有誇大之嫌,明初因蓝玉「勾结外国势力,阴谋推翻明朝」(蓝玉案)加强的海防及严格海禁,有资料的不过存在五年(1393~1398),若完全无海运能力,靖难之后就不可能怀疑建文帝有船可逃至海外,就更别说明成祖之后的七下南洋。由于明初的倭寇对沿海地区的骚扰,而他们亦涉足民间的海外贸易,因此明政府主要针对这个情况,颁布首次的海禁令,导致海外贸易的萎缩。不过明朝与藩属国之间的朝贡贸易,瞬即就取代了民间海外贸易的作用。

- 明成祖统治期间,海禁令和朝贡贸易的执行情况并没有太大问题,不过自明成祖去世后,朝贡贸易的萎缩,以及海禁令逐渐废弛,违反海禁出洋的中国海商活动日趋频繁。直到16世纪后,倭寇在沿海地区肆虐的情况日益严重,当时的朝廷官员为了重建中国沿海的海上秩序,对海禁存废产生严重分歧。终于在公元1567年,明穆宗隆庆帝宣布停止海禁,开放福建漳州月港,允许民间远贩东西两洋,史称「隆庆开关」。不过自满清入关后,满清政府却对中国沿海执行比明初更严厉的海禁措施,不但禁止沿岸贸易和捕鱼业,而且出于孤立台湾明郑政权的目的,下令沿海省份所有居民内迁五十里,将房屋全部焚毁,称为「迁海令」。可是「迁海令」对明郑政权的打击不若想像中大,而且沿海地区的走私并没有因而断绝。反而海禁令的实施,使民间用作交易货币用途的铜和白银严重不足,引发经济危机(事实上清代延续历朝钳制商业发展的通病,粮食危机对于农业国家的伤害比根本尚未萌芽的经济相比,严重性更强烈,尤其是位居小冰河时期,救荒新大陆作物尚未普及之时,另外中国的铜荒拜制钱大量外流所造成,为明清两代之痛。)

- 公元1683年(康熙二十三年),满清平定台湾,随即解除海禁,康熙帝开放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等四地,准外人贸易,并设江、浙、闽、粤四海关处理。不过满清政府在公元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执行「米禁」,禁止大米流出国境。另一方面,满清政府也在公元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严禁沿海百姓往南洋定居,称为「南洋海禁」。公元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乾隆帝以海防重地,规范外商活动为理由,下令除广州港外,关闭其他三个港口,由「公行」专责处理中国对外贸易,处理外商的商务纠纷,承销出入口货物,划定货物价格,以及代朝廷管束及监视外商。除此之外,外商必需通过「公行」向朝廷转达意见,因此「公行」常有滥用职权的情况,令外商深感不满。尽管明初及清初的海禁,很少出现执行不力的情况,但海禁的执行却导致海外贸易萎缩,沿海经济受到严重打击,百姓生计无著, 纷纷挺而走险,倭寇肆虐沿海地区的情况更为猖獗。另一方面,由于海禁中断了中西之间的正常交流,因而被视为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因。不过,明清海禁反而成为东南亚地区陶瓷业发展的契机。另一方面,明清的藩属国如琉球等国家,却因为海禁的关系,透过朝贡贸易取得独佔大陆贸易的利益。

- 海禁政策的确立 元末起义军领袖之一的朱元璋击败其他义军,将蒙元政权逐出中原,于公元1368年建立明朝。不过明朝的建立并不意味著战事结束,据《明史》及《明实录》记载,从公元1368年至公元1374年这七年间,倭寇对中国沿岸的侵扰次数多达二十三次,可见当时倭寇的猖獗。洪武年间正值日本的南北朝内战,流离失所的日本平民为逃避战乱,纷纷流亡海上。明太祖洪武25年(公元1392年),日本北朝的足利氏吞并南朝,不少南朝遗臣相继逃亡出海,与日本浪人组成强大武装,形成倭寇,侵扰中国沿岸地区。另一方面,曾割据江南沿海州县的张士诚和方国珍,自被朱元璋击败后,其部下亡命海上,勾结日本浪人,侵扰山东、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有鉴于苏、松、常、嘉、湖等州是张士诚的故根据地,朱元璋因而对以上地方采歧视性政策,该地田赋较其他地区高出十倍以上,当地百姓不堪其苦,流亡他乡,或作为倭寇向导。此外,闽浙大族亦为了利益私通倭寇。为了防止沿海奸民私通倭寇,明朝政府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颁布「海禁令」,官民严禁私自出海与外国互市,也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主要为了压制元末明初倭寇的猖獗情况,并非抱著取缔走私而设立,不过海禁令的内容本身具备了防止海盗与走私两种功能。在当时,明政府在市舶司制度与违禁下海律的管辖范围内认可的民间贸易内进行「贸易管制」。在海禁转趋严厉时,则也伴随著「渔禁」,即不但商船不得出海,连渔船也不行,亦有谓海禁是防止沿海因贸易致富,与内陆贫富差距拉大导致政治不稳。在以后到隆庆开关为止,海禁是明朝基本国策的一部分。

- 海禁政策的弛缓 「严禁」是嘉靖朝时期大倭患的重要原因之一。康熙年间实行「迁海令」,是为了对郑成功、张煌言等抗清力量进行封锁,此举使人民生计断绝,流离失所,「滨海数千里,无复人烟」。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四口通商为一口通商。

第四百八十七夜 明武宗南巡之争(公元1519年)

- 明武宗南巡之争是正德十四年(1519年)农历三月的一起政治事件。明武宗在江彬的唆使下诏南巡,遭到明朝百官的集体反对,最终以一百余位官员受刑或贬迁,明武宗收回成命而告终。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叛乱,史称宸濠之乱。虽然佥都御史王守仁在七月底即平定叛乱,武宗仍然隐瞒战功,而自封“镇国公”以平乱为由,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八月开始南巡。

- 虽然此时平息,明武宗仍欲明十三陵(康陵)南巡。1519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叛乱,史称“宸濠之乱”。虽然佥都御史王守仁在七月底即平定叛乱,明武宗仍然隐瞒战功,而自封“镇国公”身份以平乱之由,于1519年八月开始南巡。明武宗在返京途中,在淮安清江浦上学渔夫撒网落水患病,于1521年(正德十六年)去世。明世宗继位后,废除大量明武宗时期的政事弊病,此次南巡之争的百官均恢复官职或得到升迁。

第四百八十八夜 宸濠之乱(公元1519年)

- 宸濠之乱,又称宁王之乱,指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由宁王朱宸濠在南昌发动的叛乱,波及江西北部及南直隶西南一带(今江西省北部及安徽省南部),最后由赣南巡抚王守仁(王阳明)平定。

- 缘起 朱宸濠是朱元璋第十七子宁王朱权的五世孙,朱权在靖难之役中被朱棣胁迫共同反叛,朱棣答应事成后平分天下,但后来不但没有实践诺言,反而剥夺了朱权的兵权,并将宁王驻地迁往南昌,朱权一直对此十分不满。弘治年间,朱宸濠继宁王位,术士说他有异表,又说南昌城东南有天子气,再加上明武宗一直没有子嗣,宸濠因而心怀异志。正德二年(1507年),宁王朱宸濠贿赂当权的太监刘瑾,意图恢复护卫,后刘瑾被诛,朱宸濠又勾结武宗的宠臣钱宁等人,最终得以恢复亲兵护卫,并蓄养死士,随意处置地方文武官员和无罪百姓。宁王与其手下李士实、刘养正、王春、刘吉、万锐等人日夜密谋,企图起兵推翻武宗。同时谋求以己子入嗣武宗,以取得皇位。正德十二年三月,私造佛郎机铳。

- 起兵 正德十四年(1519年),太监张忠、御史萧淮等先后告发宁王罪行,武宗因而下旨收其护卫,令其归还所夺之田。宁王遂于当年六月十四在南昌兴兵起事,诈称武宗非明孝宗所亲生,自己奉太后密旨,入朝监国,杀江西巡抚孙燧和江西按察副使许逵,革正德年号,集结兵力号称十万人,并发檄各地,指斥朝廷。迅速出兵攻佔了南康、九江,并计划出兵攻取南京,进而北上。

- 王守仁平叛 时任南赣巡抚,都察院佥都御史王守仁闻变,与吉安知府伍文定传檄诸郡,举兵勤王。王守仁用计迷惑朱宸濠,使后者在南昌不敢行动,为集结兵力争取了时间。七月三日,朱宸濠发现中计,亲率军队围攻安庆。宁王军在安庆遭到顽强的抵抗,此时王守仁趁宁王后方空虚,于七月二十攻克了南昌。宁王闻讯,急忙回救南昌,王守仁也决定乘胜与朱宸濠在鄱阳湖决战。七月廿四两军战于黄家渡,王守仁军诈败,宁王军贪胜追击导致首尾不能相顾,反而遭到王守仁军的伏击,导致大败,退保八字脑。宁王眼见形势不利,调九江、南康兵增援,并厚赏勇士,意图拚死一战。在第二天的战斗中,宁王军死战,导致王守仁军一度退却,而伍文定身先士卒,斩杀后退者,王守仁军反扑成功,俘虏消灭宁王军两千人以上,朱宸濠的副舰也被炮火击中。宁王连败两阵,遂退而联舟为阵。七月廿六,王守仁火攻宁王舰队,杀其将士三万馀人,朱宸濠父子及李士实、刘养正、王纶等皆被擒。宁王之乱结束,为期共四十三天。

- 明武宗亲征 八月,王守仁捷报尚未送达北京,明武宗自称「奉天征讨威武大将军镇国公」,于八月廿二率万馀官兵南下「亲征」。后到达涿州时,王守仁捷报传至,但明武宗仍一意南征。武宗身边的嬖倖甚至建议将朱宸濠放回鄱阳湖里,让明武宗生擒,以展示皇帝威信,后因故作罢。十二月,朱宸濠被押至南京。但明武宗直到次年十月方才班师。十二月,武宗在通州处死朱宸濠,除宁王之藩。

第四百八十九夜 阳明学

- 阳明学,通常又称作王学、心学,是由明代大儒王守仁(号「阳明子」,人称王阳明)发展的儒家理学。元代以及明初以来流行的程颐朱熹一派的理学强调格物以穷理,王阳明则继承宋代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即最高的道理不需外求,而从自己心里即可得到。王阳明的主张为其学生们继承并发扬光大,并以讲会的形式传播到民间,成为「姚江学派」亦称「阳明学派」,其中又以泰州学派(又被称作左派王学)将其说法推向一个极端,认为由于理存在于心中,因此「人人可以成尧舜」,即使不是读书人的平民百姓、也可以成为圣人。王学这种「心即理」看法的发展,也影响了明朝晚期思想中对于情欲的正面主张和看法,由于心即理,因此人欲与天理,不再如朱熹所认为的那样对立,因此是可以被正面接受的,这种主张的代表人物就是李贽。

- 中国阳明学「心即理」 王守仁秉承陆九渊的学说,使陆的思想得以发扬光大,因此他们被称为「陆王学派」。陆九渊从「心即理」说出发,认为格物的下手处,就是体认本心。王守仁并不满意陆九渊的解释,他说:陆象山之学,「其学问思辨,致知格物之语,虽亦未免沿袭之累」。王守仁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故提倡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认为「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正如陆九渊所言「心接具是理,心即理也」,何消外求?故明「本心」则明「天理」。故王守仁强调:「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以心外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

- 「知行合一」 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王守仁从「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出发,他反对朱熹的「先知后行」之说。王守仁认为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就要去实行这个道理。如果只是自称为知道,而不去实行,那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知道,真正的知识是离不开实践的。比如,当知道孝顺这个道理的时候,就已经对父母非常的孝顺和关心;知道仁爱的时候,就已经采用仁爱的方式对待周围的朋友,真正的知行合一在于确实的按照所知在行动,知和行是同时发生的。他的目的在于「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需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对于朱熹的「先知后行」等分裂知与行的理论,王守仁在他学生编著的《传习录》中是这样理解的,古代的圣贤在看到很多人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知上,而忽略了行,认为这样下去会造成浮誇的风气,于是开始强调要知,更要行,而后世的人就理解为要先知而后行,这就错误的理解了圣贤的意思。

- 「致良知」 王守仁经历过百死千难的人生体验,在五十岁时提出犹如画龙点睛般的学说宗旨「致良知」:「某于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只恐学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种光景玩弄,不实落用功,负此知耳!」。「唯求其是」王阳明倡「君子之学,唯求其是」的「求是」学风,并多有阐发。时至今日,「求是」精神仍然十分重要。「士农工商」顾炎武《日知录》卷七中提出,「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管仲)。」王阳明认为士、农、工、商「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且进一步说明「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的观点,他把传统观念中一直被视作「贱业」的工商摆到与士同等的水平。(《节庵公墓表》)王阳明《传习录拾遗》说:「虽经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此说被称为「新四民论」。「四句教」「四句教」是王阳明晚年对自己哲学思想的全面概括,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四句。学界对四句教的理解众说纷纭,历来就有争议。

- 日本阳明学 阳明学自明朝中后期传入日本(据称时87岁高龄的日本高僧会庵为首个传播者),当时为日本安土桃山时代,后在日本进一步发展,并对日本后世影响深远。著名学者如有「近江圣人」之称的中江藤树(一般认为是日本阳明学的鼻祖)。明末清初思想家朱舜水东渡日本,进一步传播了阳明学。日本江户中期, 有著名之阳明学者三轮执斋, 著有标注传习录 (卷之上,中,下,附录 4册)。幕末时期有佐藤一斋, 著有传习录栏外书。阳明学对近代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形成影响很大。阳明学于明治维新时期成为日本的显学,对明治维新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时很多著名政客,兵学者均是阳明学追随者,著名的如日本「武圣」东乡平八郎,革命家大盐平八郎,「倒幕魁首」西乡隆盛,其他的倒幕健将如:吉田松阴、高杉晋作、河井继之助、佐久间象山等等。此外,日本二战后的领军作家三岛由纪夫创作也深受阳明学的影响。日本学者井上哲次郎, 著有 《 日本阳明学派之哲学》, 详述阳明学从江户到明治时期的传承。此外,学者高濑武次郎著有 《 日本之阳明学》, 列出从江户到明治时期的 31位日本阳明学者的生平和思想。

第四百九十夜 大礼议(公元1521年—1524年)

- 大礼议是指发生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到嘉靖三年(1524年)间的一场皇统问题上的政治争论,原因是明世宗以地方藩王入主皇位,为其改换父母的问题所引起,是明朝历史第二次小宗入大宗的事件。明世宗登基不久便与杨廷和、毛澄为首的明武宗旧臣们之间关于以谁为世宗皇考(宗法意义上的父考),以及世宗生父尊号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和斗争,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继嗣“要求世宗改换父母。当时观政进士张璁上疏责廷臣之非,提出了“继统”的理论。至嘉靖三年(1524年),以世宗钦定大礼而结束。大礼议的核心是明世宗能否改换父母的重大争论,即对明武宗遗诏如何诠释的问题。大礼议事件是明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在大礼议中张璁以明武宗遗诏为利器,打破了杨廷和一手操纵的廷议,并通过合理解读明武宗遗诏的文本逻辑和内容,维护了明世宗与兴献王的父子关系,挫败了杨廷和及其依附者不顾明世宗继位的实情而强迫明世宗依照汉宋旧例改换父母的图谋,确保了明代法律的尊严和政治的秩序,并因此开创了嘉隆万大改革的新局面。

- 积极 大礼议不是简单的礼仪之争,而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即新旧政治势力的较量。明武宗暴亡后,明代政治秩序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恢复正常。大礼议的发生和较长时间的持续,就在于身为皇帝的明世宗暂时并未拥有全部的皇权。换言之,大礼议是明代皇权由明武宗流向明世宗的必要路径,也是恢复明代政治秩序的必要步骤。明世宗在大礼议中一步步的胜利和杨廷和集团一步步的失败,其实就是明世宗皇权一点点地获得和明代政治秩序一步步地恢复。这一争论跟明代其他时期的廷议有着本质的不同。仅仅从礼制方面引经据典,对大礼议进行纯粹古礼的解释,不可能真正认清其本质特征及其在明代政治长河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在杨廷和集团的败灭过程中,新生力量在迅速成长。在大礼议中,张璁等人与杨廷和集团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抗争,既赢得了明世宗的敬重,又加深了双方的了解,使明世宗发现了自己所要依靠的真正力量。作为没有东宫旧僚的明世宗从议礼双方的表现中真切认识到了取舍大臣的一个主要标准,即能否支持自己的大礼主张。因为谁也无法全盘否定世宗的大礼观点。借助于大礼议组建自己能够掌控的人事格局,这是明世宗最大的政治收获,符合明朝的政治利益。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钦定大礼,标志着明代皇权从武宗完全流向世宗,至此,明武宗时代基本结束,嘉靖革新时代真正到来。大礼议拉开了明代改革的序幕,杨廷和集团的彻底垮台和张璁等“大礼新贵”的崛起使清除弊政成为可能,嘉靖政治也因此进入全方位的变革创新时代。

- 消极 另一方面,大礼议使得杨廷和与明世宗两人形同陌路。杨廷和被削官为民,更中断了杨廷和在明武宗去世之后推行的政治和经济改革,世宗日渐腐化,大肆兴建、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又好长生不老之术,此后明朝政治风气愈发颓废。议礼派“以片言至通显”,因迎合皇帝而从下级官员升至首辅、六卿,使朝廷官员看到奉迎君主带来的好处,嘉靖十七年后,内阁十四个辅臣中,如徐阶、顾鼎臣、严讷、夏言、郭朴、严嵩、袁炜、高拱、李春芳等,有九人是通过撰写道教的青词起家的。从此明朝官员中谄媚阿上之风盛行,政风日益败坏。

第四百九十一夜 壬寅宫变(公元1542年)

- 壬寅宫变,是发生在明朝嘉靖年间,由宫女们意图杀死明世宗嘉靖帝的一次事件。由于此事发生在嘉靖壬寅年,所以称之为壬寅宫变。嘉靖帝为求长生不老,要以“吸风饮露之道”成仙。在园中可植蕉数株,每早,阔叶上必布满甘露,晨起口干舌燥之即,吮吸若干片,可觉甘甜爽口,并有延年宜寿之说。嘉靖帝为采集甘露饮用,日命宫女们凌晨即往御花园中采露,导致大量宫女因之累倒病倒。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杨金英等十数名宫女乘着嘉靖帝熟睡之际,用黄绫布把嘉靖帝的脖子套住,然后用手拉扯,企图杀死嘉靖帝。而后又因打了死结,杀不死嘉靖帝,遂又用钗、簪等物刺向嘉靖帝。在这时其中一个胆小的宫女因害怕,报告给方皇后。方皇后赶到,将宫女们制服、并下令凌迟处死,首犯凌迟处死后诛灭九族。而且,连当时服侍嘉靖帝之端妃,王宁嫔也一并斩首。壬寅宫变是中国历史上一起绝无仅有的宫女起义。

- 嘉靖帝被勒受惊,气息将绝,诸御医畏惧获罪,不敢用药。惟独太医院使许绅冒着万死,“调峻药下之,辰时下药,未时忽作声(过了七、八小时),去紫血数升,遂能言。”事后,许绅被“赐赍甚厚”,但不久他便得了重病,心知难愈,对家人道:“熜曩者宫变,吾自分,不效,必杀身,因此惊悸,非药石所能疗也。”这位太医院的长官是吓死的,当时严重紧张之状可见。方皇后乘此混乱形势假传圣旨:“这群逆婢,并曹氏、王氏合谋弑于卧所,凶恶悖乱,罪及当死,你们既已打问明白,不分首从,都依律凌迟处死。其族属,如参与其中,逐一查出,着锦衣卫拿送法司,依律处决,没收其财产,收入国库。陈芙蓉虽系逆婢,阻拦免究。钦此钦遵。”方皇后出于对皇帝宠妃曹氏的妒忌,在宫变后的第2天,趁嘉靖还未完全苏醒,不能开口说话,就将情敌端妃曹氏、宁嫔王氏,连同那16个宫女一起顺带处死。刑部等衙门领了皇命,就赶紧去执行了。有个回奏,记录了后来的回执情况:“臣等奉了圣旨,随即会同锦衣卫掌卫事、左都督陈寅等,捆绑案犯赴市曹,依律将其一一凌迟处死,尸枭首示众,并将黄花绳黄绫抹布封收官库。然后继续捉拿各犯亲属,到时均依法处决。”圣旨中提到了曹氏、王氏,曹氏、王氏据人考证,她们是宁嫔王氏和端妃曹氏,因此,有人根据这道圣旨得出结论,是曹氏、王氏指使发动了这场宫廷政变。嘉靖帝清醒后,根本不相信端妃会对自己下毒手,但也很无奈。由于曹妃冤死,嘉靖帝常感到宫中在闹鬼,曾问阁臣徐阶:“壬寅大变,内有枉者为厉。”徐阶回答说:“彼生而贵近,段受枉,能无为厉!”这个厉鬼即指端妃曹氏。

- 壬寅宫变是嘉靖帝专横暴躁,横施淫威所造成的,对嘉靖朝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开启了嘉靖帝怠政的时期,嘉靖帝从此独居西苑,潜心修道;第二,宫变的起因主要是嘉靖帝为了炼丹而把宫女们逼上绝路。这一事件后也加深了嘉靖帝崇奉方术的程度。嘉靖帝狂热地崇信道教,专一奉道事玄;第三,直接导致严嵩专权乱政的出现。壬寅宫变是嘉靖朝政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第四百九十二夜 北虏南倭

- 北虏南倭是明朝嘉靖年间,中国的两大外患。终嘉靖之世,举国上下都为之困扰,面对外患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明朝积存的问题。

- 北虏 元朝残馀力量北逃后,是为北元,北元又分裂为鞑靼和瓦剌二部。其中鞑靼衰退,瓦剌遂成为中国北疆的最大威胁。瓦剌也先汗在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年)入寇中国,是为土木堡之变。蒙古在此后百年的内斗,鞑靼重夺主宰地位,鞑靼土默特部的俺答脱颖而出,于明嘉靖年间独立建国,进而威胁中原。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俺答称汗,遣使议和并求通贡市,明世宗屡次拒绝。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六月,俺答兵迫大同,是为庚戌之变。俺答以武力成功逼使明廷答应开市,但北部边境蓟辽地区的滋扰直到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方始消停。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为救孙儿把汉那吉,与明朝开始和谈,次年达成协议,明朝封俺答为顺义王,开放十一处边境贸易口岸,史称俺答封贡。北虏问题至此告一段落,封贡换来北疆过百年和平,直到满清崛起时,九边烽烟再现。

- 南倭 明成祖晚年,在郑和下西洋后实行海禁政策,只开放勘合贸易(官方许可贸易)予日本进行贸易。但后来到了嘉靖二年(1523年)爆发了宁波之乱,加上稍早时,葡萄牙人入侵发生了屯门之战与西草湾之战,此后沿海治安多次陷入危机。明廷以此中断一切对外贸易,中日贸易从业者生计大受打击,遂成海盗。倭寇并不是只有日本人,最知名的当是中国人汪直。经过名将胡宗宪、戚继光与俞大猷的努力,倭寇问题在嘉靖末年基本被解决。

第四百九十三夜 庚戌之变(公元1550年)

- 庚戌之变又称庚戌虏变、庚戌之乱,是明世宗在位时期的一次蒙古的侵犯明朝事件。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六月,鞑靼土默特部领袖俺答率军犯大同。大同总兵仇鸾重赂俺答,请求勿攻大同,移攻他处。明世宗即拜仇鸾为大将军,节制诸路兵马。兵部尚书丁汝夔请问严嵩如何战守。严嵩说塞上打仗,败了可以掩饰,京郊打仗,败了不可掩饰,俺答不过是掠食贼,饱了自然便去。因而丁汝夔会意,戒诸将勿轻举。诸将皆坚壁不战,不发一矢。于是俺答兵在城外自由焚掠,凡骚扰八日,于饱掠之后,得到明朝通贡的允诺,仍由古北口退去。事后,严嵩又杀执行他的命令的丁汝夔以塞责。因这年是庚戌年,史称“庚戌之变”。

- 庚戌之变使得明朝政府勉强答应“通贡互市”,实际实施却拖延反悔,只在次年(1551年)在大同开马市。但毕竟坚冰已破,而且互市的好处也逐渐为明朝统治集团所认识,于是,当1570年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负气出走明朝时,这一偶然事件却促成了蒙、明贸易的正常化。从此,这块双面舞台自丰州城被毁之后的又一个繁荣期拉开了序幕,而影响更加深远、持久的走西口人口大迁徙也从此拉开了序幕。庚戌之变此后20余年,俺答连年南下掳掠,长城沿线的百姓深受其害,明世宗亦对蒙古深恶痛绝,史载他“苦虏之扰,最厌见‘夷狄’字面……世庙晚年,每写‘夷狄’字必极小,凡诏旨及章疏皆然,盖欲尊中国卑外夷也”。至1570年双方最终达成和议,明廷封俺答为顺义王,俺答服属中央朝廷,长城一带才开始得到安宁。

- 庚戌之变是蒙古对明朝发动的大规模战争。战争的起因、经过、结局无不与明、蒙双方贸易联系的恢复及发展息息相关,故明蒙之间的经济贸易交流作为维系双方和平交往的纽带是无法斩断的。这正是庚戌之变的实质所在。同时庚戌之变不仅暴露了明王朝在政治上、军事上的腐败无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在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不可缺少的经济联系,也表面了明朝统治者不顾这种客观的、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的制约而制定并执行的错误政策。

第四百九十四夜 嘉靖大地震(公元1556年)

- 明嘉靖关中大地震,简称嘉靖大地震,是发生于中国明朝嘉靖三十四年腊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的大地震。现代科学家根据历史的记录,推断当时的地震强度为地震矩8.0至8.3,烈度为11度。这次地震的震央位于陕西华县,祸延97个县,包括山西、陕西、河南、甘肃、河北、山东、湖广、江苏及安徽九个省亦受到影响。馀震在半年内每个月都有三至五次。

- 各项记载 《明史》记载:「(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地震。」当时,「震风解瓦,飞沙镇压,伍尺之童,无不惊骇」由于地震于午夜(子时)发生,多数人还在熟睡之中,所以导致83万人死亡,死亡人数与黄河泛滥造成的伤亡相若,是中国有记录至今最多人死亡的地震,更是全球历史上死亡人数最高的地震,方圆二千里(800公里)的人口有六成死亡。当时退休的前南京兵部尚书韩邦奇,南京光禄寺卿马理、郎中薛祖学、员外贺承光、主事王尚礼、进士白大用、御史杨九泽,以及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维桢同日遇难,其馀不知名死者,更不可胜数。据报是因为大多数死者都是居住在陕西黄土高原一些建在崖边的窑洞里,而当地震发生时,他们被坍塌的窑洞压死。不过,西方历史学家对这个数字抱怀疑态度。唐锡仁引顺治《邓州志》,指当夜河南邓县、内乡「分闻风雨声自西北来,鸟兽皆鸣,已而地震轰如雷。」隆庆年编的《华州志》记载:「十二日晡时(即申时,指下午3点至5点之间),觉地旋运,因而头晕,天昏惨,及夜半月益无光,地仄立,苑树如数扑地,忽西南如万车惊突,又如雷自地出,民惊溃,起者、卧者皆失措,而垣屋无声皆倒塌矣。」秦可大回忆:「是夜,予自梦中摇撼惊醒,身反覆不能贴褥,闻近榻器具,若人推坠,屋瓦暴响,有万马奔腾之状,初疑妖祟,俄顷间头所触墙划然倒矣,始悟之,此地震也。」「受祸人数,潼、蒲之死者什七,同、华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临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而其它州县,则以地之所剥剔近远分深浅矣」《碧霞无群圣母行宫记·地震记》记载:「平阳府夏县,四门陷塌,井水沸溢,官民房屋倾颓,压死男妇数多。城内土长约高丈余,平地出水。安邑县衙门尽塌,民房约倒八分,压死人口万馀,头畜无其数;城西半里崩出水泉十数余眼。荣河县地裂成沟,泉水如河。莆州两王宗室、城墙、官民房屋尽行倒塌,又兼数处火起」。

- 地震出现了黄河清可见底的现象,史载,「(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子时,地震自西北起于东南,有声若雷,地裂衅宽丈余,涌波泛滥,望似海洋,昼夜方息。房垣尽塌,人死中半,此大穸也。至十七日,黄河澄清三日,人视其底」地震造成水位下降。邱仲麟引明代《露书》作者姚旅亲身经历,记到关中在地震后所出现的地下水位下降及地温现象:“关中王孙长房招予游(长安)曲江,不羁宗族,谓曲江昔时掘地三尺即及泉,自嘉靖末年地震后,十尺始及泉;昔时冬无青草,地震后,冬且原原芊芊,不殊春日。验之,信然,盖地气渐煖耳。”而另一方面,他再引贺明静关于这次地震的研究,谈及关中地震后水位下降,仅言及渭南县在地震后,「水泉半堙,而桔皋以废」;亦及华县凤谷寺石泉涸废,泉中养鱼为此中断。地震亦造成建筑物毁坏。小雁塔本来楼高15层,地震后塔顶被震毁,只馀下13层。位于乾县的唐高宗乾陵陵园也被完全毁掉。